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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简明方志编纂教程(十四)志稿例析
胡宁生发表于 2018-12-09 20:02
作者:胡佳题
志稿例析的意义:
修志是一项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本课程的设置,既是对已经讲授的修志理论的复习课,又是通过实践加深对理论的理解的实验课,还在于提高修志人员增强修订完善志稿、严格审查验收的能力,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高修志业务水平。
从已出版的新方志现状看来,志书水平参差不一,新方志的修志水平有待提高。将地方志定义为资料性著述,并不是说地方志的编纂很简单。地方志是系统的、全面的资料书,又是严肃的、科学的资料书,有很高的编纂要求,修志要强调树立精品观点。
李铁映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讲到:“要把新一轮修志工作做好,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志乃信史’,真实、准确是志书的根本,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系。
……每一部志书都是一部学术著作,都是一部精品,这是对新世纪修志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以这一要求去衡量首届志书的总体质量,尚有很大距离。首届修志的丰硕成果众所认同,但在志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问题,在一些志书中表现尤为突出。1991年10月17日胡乔木在听取中指组秘书长郦家驹工作汇报时针对志书质量问题谈了他的意见:“我看了××县志,实在不怎么样。我还看过几部县志,有的简直看不下去,关键在于修志人员的素质。”[1]不必讳言,第二轮志书中也不同程度地出现质量上的问题,同样有“让人简直看不下去”的情况。对两轮新方志书的评说,不能简单说成成绩是主要的就算完事,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对具体志书、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参与续修志书工作的人员,应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把好续修志书的质量关。作为一门学科,方志编纂学有一定的原则要求。检验一部志书的质量,也有共同的角度,或者说,应该有同一把尺子。中指组 1998 年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规定:“编纂地方志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翔实材料,力求观点鲜明正确,材料真实可靠,体例完备严谨,篇目结构合理,内容充实深刻,段落层次清楚,审校严格认真,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志书质量。”这其中包括收集资料、编写成书以及审校等三个阶段的操作要求和质量标准。2008 年颁布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规定:“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进一步提炼志书质量要求,并涉及印制质量。然而,这只能是作为一种抽象的标准,而是否达到质量要求,是否可以称之为良志,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个体性。中国地方史志学会副会长朱士嘉 1984 年 9 月在湖北省部分县志初稿研究会上的书面发言中提出,对新方志需要注意把好六个关:政治关,即是否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编写,是否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为准则,是否符合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其它各项政策,如统战政策、外交政策、民族政策、侨务政策等等,并注意有无泄密问题;体例关,注意其在继承基础上有何创
新之处;资料关,力求全、真、精,注意有无遗漏第一手重大历史资料和口碑资料(包括外交资料);文字关,简练、朴实、通达、生动、易懂;技术关,注意是否已尽量采用最新科学技术于编写各种专志之中(包括资料的采集与整理);注意科学性、时代性、地方性是否已经得到正确的充分的表达。上述各点只能通过具体内容来体现。因而,志稿例析应该作为一种举一反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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