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访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4年3月12日) 记者:李生晨
记者:您对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何评价? 胡毅峰:我认为“两高”报告都很好,主题突出、思路清晰、实事求是、文风朴实。不唱高调、不回避问题,没有套话空话,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两院工作情况,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从法院的报告来讲,去年,是以周强院长为班长的新一届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履职的第一年。在开局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在司法理念、司法重点和司法作风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新目标。报告有新意、有创举,归纳起来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了司法指导思想创新。二是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司法职能,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三是坚持高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旗,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四是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全力解决信访难执行难等“瓶颈”问题。五是突出狠抓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六是坚持把维护司法权威作为工作重点,着力狠抓司法公信力建设。七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扎实实地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记者:内蒙古法院如何贯彻这次全国两会精神? 胡毅峰:为贯彻落实好这次全国两会精神,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定不移地为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三是坚定不移地关注和改善民生。四是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五是坚定不移地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六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七是坚定不移地加强基层建设。通过以上这七个方面的努力,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