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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亲提供]胡朴安论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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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胡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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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8-14
— 本帖被 胡宁生 从 文化艺术 移动到本区(2016-08-14) —
    胡朴安(1878—1947),安徽泾县人。南社前辈,胡道静伯父。学问家、藏书家,诗文颇佳。
    论易之象有三:
    一现象,即自然界之象,日月星辰之丽乎天,山川草木之丽乎地皆是。
    二想象,即易之象,亦即观自然界之现象,印藏于脑中,拟议其形容,为符号以记之也。
    三法象,即易之用,亦即取自然界之现象,以想象之符号列之,用为事物之法则。
    作诗亦有此三种象,天地间一切,皆是诗,此现象也。入于诗人之脑中,此想象也。读古人之诗,或将自然界之象,模仿刻画以出之,此法象也。
    汉人之诗,“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悉是现象。唐人诗,“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落入想象。宋人诗,“雪暗梨千树,烟迷柳一川”,则为法象矣。
    法象愈多,愈违现象,而为非象矣。从法象入手,徐徐由想象而近于现象,方称至善。今人毕生在法象中转身,甚且入于非象,宜乎其诗多不可观也。

    (摘自《朴学斋丛书》第二集十九册第一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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