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4273阅读
  • 2回复

[网络转载]胡蝶:民国时期电影皇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胡宁生
 

发帖
3986
铜币
4000
威望
3035
贡献值
0
银元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8-27
— 本帖被 胡宁生 执行提前操作(2016-08-27) —
来自:百度

    胡蝶(1908.3.23-1989.4.23),原名胡瑞华,民国第一美女,中国早期最著名的影星,生于上海,祖籍广东鹤山。胡蝶是横跨中国默片时代和有声片时代的电影皇后,被誉为“中国的葛利泰· 嘉宝”。1931年主演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上映后轰动全国,甚至吸引众多海外侨胞的目光。胡蝶一生饰演过娘姨、慈母、教师、娼妓、舞女、阔小姐、劳动妇女等角色,胡蝶气质富丽华贵、雅致脱俗,表演温良敦厚、娇美风雅。
    1933年元旦,上海《明星日报》发起“电影皇后”评选,胡蝶以21334票的最高票数当选,同年英商中国肥皂公司发起的力士香皂电影明星选举及1934中国福新烟草公司发起的中国电影皇后竞选中, 两年之内“三连冠”,胡蝶又被人们称为“老牌影后”。1949年胡蝶主演了中国第一部七彩国语片《锦绣天堂》。1960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七届亚洲电影节上,《后门》获得最佳影片金禾奖,胡蝶获得最佳女主角奖。同年,该片再获日本文部大臣颁赠的最佳电影奖。52岁的胡蝶跃登“亚洲影后”的宝座,也是中国第一位“亚洲影后”,晚年移居加拿大,1986年年近八十的胡蝶又获得台湾金马奖殊荣,1989年病逝于温哥华,遗言留下一句“蝴蝶(胡蝶)要飞走了。”
少女时期的胡蝶

    1908年3月23日,胡蝶出生在上海提篮桥怡和码头附近的辅庆里,乳名宝娟。当年11月,光绪皇帝和慈禧先后“驾崩”,末代皇帝宣统即位。后来胡蝶的母亲还常说:“这丫头就是老佛爷和皇上驾崩那年生的。”作为家中的独生女,胡蝶理所当然地享受了父母所有的疼爱,只是谁也没有意识到这个乖巧的孩子日后竟成为风华绝代的电影皇后。
    胡家家庭生活小康,父母视美貌乖巧的胡蝶如掌上明珠,胡蝶3岁时,父亲胡少贡在姐夫唐绍仪(曾任北洋政府总理)弟弟的提携下出任京奉铁路总稽查,胡蝶幼年随父母迁居天津、北京、广州等地。每到一地,为了能尽快找到小伙伴,小胡蝶常常模仿当地人口音。胡蝶各地见闻耳熟能详,见多识广,她又会讲一口“京片子”、广东话、上海话,多种方言朗朗上口。这为她日后的影星生涯准备了良好的语言条件。
    幼年时小胡蝶进入天津天主教圣功女学读书,这在当时是件时髦新鲜的事,也由此胡蝶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学生时代就被誉为“才女”。此时的小胡蝶已显露演艺才华。她经常能模仿出本地特色的叫卖声。比如她随父亲到北站游玩,小贩“又香又脆的天津鸭梨,一毛一个”的吆喝被她学得惟妙惟肖。
    幼年的胡蝶对语音极为敏感,这对她以后踏上戏剧之路带来帮助。数年之后胡家移居广州,胡蝶进入广州道培学校读书,胡蝶在广州度过她的少年时期。道培学校毕业后,胡蝶转入北京第一公立师范就读。胡蝶16岁时,全家返回上海。胡蝶考入中国第一所电影演员训练学校——中华电影学校。胡蝶所受的良好教育也是她日后能够成为大明星的重要条件之一。
    胡蝶父亲为人宽厚,性格开朗,很有幽默感,母亲出生在大家庭,受教育不多,却很懂得为人处事,她慈爱但严格,从不因为胡蝶是独生女而有所骄纵,胡蝶在《回忆录》中提到,“她常教育我:‘你要别人待你好,首先你要待人好。’她没有能说出长篇的大道理,但是这句含有哲理、朴实无华的话使我一生受用。当我步入影坛,她又告诫我:‘凡事不要争先,要退后一步,勤勤恳恳地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胡蝶回忆录》,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10月出版)
    少年时,胡蝶曾于天津住过两三年,在圣功女学初级班读书。那时,她叫胡宝娟,入了影坛,才自易其名为胡蝶,意在如彩蝶一样,无拘无束,自由飞翔。她这只彩蝶,飞跃了中国电影从无声到有声的两个时代,见证了中国和世界的巨变,在电影的浩瀚星空,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胡蝶16岁时,全家返回上海。1924年初,由郑正秋编剧,张石川导演的中国电影史上里程牌式的作品《孤儿救祖记》在上海公演,这部片深深地打动了前来观看的每一位观众,这其中包括年仅16岁的胡蝶。这一年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所电影演员训练学校——中华电影学校,胡蝶受蓬勃发展的中国电影事业吸引,投考了由顾肯夫等创办的中国第一家电影学校——上海中华电影学校,她如愿以偿地成为中华电影学校第一期也是唯一的一期学生,系统学习影剧概论、电影行政、西洋近代戏剧史以及导演、化妆、舞蹈、唱歌等十多门课程,还有骑马、开车之类明星必杀技,她尤其喜欢表演课程,几乎投入了全部精力去钻研表演,在洪琛、汪煦昌、陈寿荫等一批电影名家的指导下,很快便显露出超常的才华。翌年,即应邀参加了徐欣夫导演,张织云、王元龙主演的《战功》一片的拍摄,随即开始了近半个世纪的电影演员生涯。

    学习结业后,胡蝶在大中华影片公司的《战功》一片中出演配角,接着在友联公司的《秋扇怨》中升任主演,绽放着两个甜甜的酒窝,胡蝶开始崭露头角。翌年,胡蝶和天一公司签订了两年合同,拍摄了《白蛇传》、《孟姜女》、《珍珠塔》、《儿女英雄传》等十余部影片。天一公司老板是邵醉翁,成立初期拍摄题材以民间故事为主,这些影片受到老百姓欢迎,但不受知识界关注,因为信念和对电影的认知不尽相同,虽然胡蝶赢得了观众的认可,却始终不能和公司保持一致,因而胡蝶在天一公司时期没多少发挥余地,两年后,她“跳槽”到明星公司,才开始大放光芒。胡蝶后来在回忆录里说:“天一太过于从生意眼光出发,影片的娱乐性功能多于艺术性,且多数影片停留在宣扬旧道德,不合时尚潮流,虽拥有一定的观众,但却不能给观众回味的印象。”别的女明星为情事苦恼时,她已经在考虑电影商业价值与艺术成就的统一,境界云泥。
    胡蝶相继在友联、天一等影片公司主演《秋扇怨》、《梁祝痛史》、《铁扇公主》等二十余部古装片。1928年入明星影片公司,曾主演《白云塔》、《火烧红莲寺》、《啼笑因缘》、《空谷兰》等影片。
    1928年,胡蝶正式进入明星影片公司,开始了她艺术事业的辉煌时期。由于该公司郑正秋、张石川赏识她的素质和才华,认为她具有电影名星的潜质,不仅重用她主演公司着力推出的电影,甚至还请人专为她写剧本,后来的事实证明胡蝶也确实没有辜负公司的厚望。在张石川的新片《白云塔》里,胡蝶首次与阮玲玉这位后来也成为中国影坛的巨星合作,这也是阮玲玉生前二人惟一的一次合作。影片公映后票房不佳,不过胡蝶却受到了观众的一致称赞。最使胡蝶声名鹊起的是由她主演的《火烧红莲寺》,她清雅不俗的表演,大方开朗的性情随着侠女红姑潇洒飘逸的身影,一夜之间红遍了大江南北,成了观众深深喜爱的名星。尽管此片开了影坛武打片之泛滥的先河,受到舆论的指责,但是“胡蝶”这个名字家喻户晓,红遍中国却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1933年胡蝶主演中国第一部蜡盘配音片《歌女红牡丹》,她把一个忍受丈夫虐待与压榨而毫无反抗、心地善良又有几分愚昧的女性刻画得相当成功。在第一部左翼电影《狂流》中,她塑造的秀娟不但富有反抗精神,而且内心世界十分丰富,受到好评。

    她主演的《姊妹花》是她表演艺术的高峰。在《姊妹花》中,她再次上演一人双角儿的戏码,同时拿捏大宝、二宝两个迥然不同的角色。这两个人物,尽管是双胞胎姐妹,但德性、品格和性情却差异巨大。
    胡蝶说:“我过去一向演的都是善良的妇女,所以大宝比较得心应手,演来也显得真实自如;演二宝就比较难了,二宝的霸道、骄奢淫逸的作风就不太合我的戏路。”但是,她凭借多年的生活积累和表演天赋,还是将角色把握得泾渭分明,既呈现了大宝的善良、质朴、坚韧和容忍,也刻画了二宝的轻浮、娇纵和狡黠。在惟妙惟肖中,突出了大宝的深沉、含蓄和内心的起伏;也在大开大合里,将二宝的骄横跋扈表现得淋漓尽致。
    影片《姊妹花》,批判了腐蚀灵魂、扼杀骨肉伦常的剥削阶级思想,揭示了阶级对立和贫富差异的社会问题,被誉为是郑正秋伦理片的巅峰之作。胡蝶的上佳表演,为其奠定了江山。因此,《姊妹花》也是胡蝶的代表作。
    1934年春节,作为贺岁片问世的这部影片,受到观众的热捧,连映两月有余,天天爆满,创造了当时国产片的最高票房纪录。后来在东南亚、西欧和日本等国映出,多有赞誉。
    1935年,莫斯科国际电影节主办者特别邀请胡蝶作为代表赴会。这年2月胡蝶携带着她拍摄的《姊妹花》、《空谷兰》等优秀影片历经艰辛到了莫斯科。由于误了时间,《姊妹花》没能赶上比赛,电影节上,放映了胡蝶主演的《姊妹花》和《空谷兰》两部影片,胡蝶一亮相,便吸引了国际影坛惊奇的目光。她身穿立领、琵琶穿旗袍的胡蝶襟、中开衩、下摆垂地的扫地旗袍,身披白狐披肩。面如芙蓉眉如柳,仪态端庄大方,美艳惊人,让世人为之折服,被誉为“中国的葛利泰· 嘉宝”。胡蝶扭转了外国人对中国女演员的看法。

    会后,胡蝶在苏联参观,又赴法、德、英、瑞、意等国观光考察,这是胡蝶眼界洞开的国际电影之旅。持续数月在欧洲诸国的展映,使得无数欧洲人和旅欧侨胞被这位东方美人所倾倒,欧洲影坛第一次对中国电影有了真实的了解。归国后,她撰有《胡蝶女士欧游杂记》一书,由良友公司出版。
    胡蝶是最早投身于左翼电影创作的演员之一,对于上世纪30年代左翼电影的贡献功不可没。1933年,左翼电影的旗手夏衍等人推出左翼电影的开山作《狂流》。影片以1931年波及十六省的长江大水灾的“狂流”为背景,相当真实地表现了农村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景象。影片从思想、形式到表现手法,一扫陈旧之风,别开生面,被誉为“中国电影新的路线的开始”,标志着中国电影进入了以左翼为旗帜,摧枯拉朽的新时代。胡蝶在影片中出演水患区的农村姑娘秀娟,她的表演十分刻苦,成功诠释了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反抗精神。
    夏衍依据胡蝶的特点和优势,曾特意为她创作了剧本《脂粉市场》。说的是学生出身的李翠芬,为求生计,去百货公司做店员,却遭到几个上司的纠缠,受到同事的白眼。为了尊严和清白,她愤然离去……作品旨在揭露旧社会把妇女当作商品的世风,呼唤妇女的觉醒,摆脱受压迫、受欺辱的命运。剧本搬上银幕后,胡蝶出演女主角李翠芬,她真实地表现了职业妇女在险恶生存环境中的觉醒和勇敢创造新生活的勇气,将人物不为世俗所污染,不为生计而逐流的新女性形象,塑造得惟妙惟肖、灵动鲜活。此外,在《盐湖》《春水清波》等左翼影片中,胡蝶都有出色的表演。上世纪30年代,一般的观众都是冲着明星而走进电影院的,胡蝶“那深深挟着梨涡的俏脸”,一度成为电影靓丽的招牌。
    胡蝶当之无愧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电影女神,也是明星公司的头牌代表。胡蝶人生彪悍的不需要解释。胡蝶的绝技是一口软糯清甜的江苏国语,姐姐一开口,听的人骨头都酥了。
    胡蝶是国民党员,知道的人或许不多,而且她还是“特别党员”。但是,这“特”与那“特”并非一回事。凡经国民党中央委员二人介绍入党的,方获此“尊号”,以区别于一般小党员。其实,胡蝶对政治一向无兴趣。当时国民党的声誉不佳,沾染上国民党员并不是什么光荣的“特殊材料”,因此国民党不得不强拉有社会影响的知名人士入党,以资号召而自抬身价。
    正当胡蝶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东北爆发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伴随着战争而来的是她和张学良的“跳舞事件”。当时胡蝶正随剧组赴北平拍摄《自由之花》、《落霞孤鹜》和《啼笑因缘》的外景。
    1937年11月上海失守。不久,明星公司在上海枫林桥的总厂被日军占领,明星公司从此不复存在。此时丈夫潘有声已在香港发展事业,于是胡蝶携同家人避居香港。胡蝶和潘有声度过了一段堪称幸福的生活。
    1941年12月25日,香港政府、驻港英军向日本华南派遣军总司令酒井隆中将投降。为了表达自己对残暴日军的反抗,她把香港投降日称之为又一个“蝶耻日”。日方曾重金邀请胡蝶出演《胡蝶游东京》,但被她以自己已经息影,而且有了身孕,短期内无法再现银幕为由,严正拒绝。
    1942年,胡蝶夫妇领着两个年幼的儿女,跟随游击队艰难跋涉20多天,终于回到广东曲江。1942年11月24日到达陪都重庆。1946年胡蝶再次迁居香港。
    1946年,胡蝶为香港大中华公司拍摄了《某夫人》、《锦绣天堂》等片。1952年潘有声逝世后,胡蝶停止拍片10年之久。[9]  1959年,她应邵氏公司之请重下银海,在香港、台湾先后拍摄了《街童》、《两个女性》、《后门》等片,其中以《后门》一片最为出色。它是一部伦理教育片,由导演李翰祥执导,胡蝶在片中扮演女主角徐太太。
    1960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七届亚洲电影节上,《后门》获得最佳影片金禾奖,胡蝶获得最佳女主角奖。同年,该片再获日本文部大臣颁赠的最佳电影奖。52岁的胡蝶跃登“亚洲影后”的宝座。
    1966年,胡蝶正式退出影坛。
    1975年,胡蝶移居加拿大温哥华。
    1986年,年近八十的胡蝶又获得台湾金马奖殊荣。
    1989年4月23日,胡蝶因中风并发心脏病在温哥华病逝。
    1995年,纪念电影百年华诞暨中国电影90华诞时,胡蝶荣膺中国电影世纪奖和女演员奖。
    绝美的胡蝶一开始就被男人们追逐。胡蝶恰巧又是那种温婉柔和的女人,被男人们爱上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胡蝶与林雪怀合影

    在电影《秋扇怨》里,胡碟第一次担任女主角,这部戏不仅仅让她收获了名气,还收获了爱情。在鸳鸯蝴蝶才子佳人式爱情戏里,从来没有品尝过爱情的胡蝶和清秀潇洒的帅哥林雪怀演一对情人,戏里眉目传情,戏外她也有些芳心暗动,不留神和男主角擦出火花。这毕竟是胡蝶的初恋 。像所有初恋中的女孩子一样,胡碟全心全意投入到这场轰轰烈烈的初恋中,她以为自己遇上的这一个是天底下最好的,所以当宝贝似地爱着,唯恐别人发现了这个宝贝抢了去。
    《秋扇怨》首映,胡碟和林雪怀已经是一对如胶似漆的恋人了,她脸上洋溢着幸福与满足,从来没有细细想过,生活远不是谈恋爱过家家那么简单,这是上海,这是二十年代的上海,没本事没钱一天都活不下去。她以为他的林雪怀有一双可以依靠的坚实臂膀,却看走了眼。胡蝶拍完电影《歌女红牡丹》前后,林雪怀开始跟胡蝶发生了许多的不快,两个人情恋渐渐走上困难与迷途。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林雪怀不大能够自立 ,什么事情都要依靠未婚妻的全力入心照顾 。他们从高调订婚到高调分手,走了一段艰难的情感之路。后来胡蝶在电影技术上愈来愈精进而地位名誉日高,林雪怀却日趋没落,但林胡两人总是未婚夫妇,林雪怀也想干出一番稍大一些的事业,依照他的潜质,在影坛上走不动了,就想下海经商,胡蝶拿出些钱来给林雪怀在四川路上开设一家胡蝶百货商店,并替他买了辆小轿车,林帅哥成为上海滩早期的有车一族。而他竟不好好经营商店,胡作非为,差不多把商店的资本全部弄完。胡蝶没想到他不仅把本赔尽了,他还在下海的过程中还增添了不少业余爱好,比如泡舞厅。
    那个年代 ,霓虹幻影下的世人皆知,林雪怀花的银子 ,一直都是胡蝶拼命拍片的血汗钱。不断接拍新戏的胡蝶已经不再是刚刚出道时的小女孩了,她的眼界开阔了,她渐渐发现自己爱着的这个男人原来有这样多的缺点,原来是一个扶不起来的阿斗。她有些怨有些不满意了,林雪怀心里则是老大的委屈:现在你走红了,看不起我了,我天生就是这样,怪只怪你当初没看懂我。
    胡蝶将最美的年华在最耀眼的光景连同她那颗最炽热的心一同交给了那个让她为之疯狂为之不顾一切的男人。可是林雪怀不懂她的心,也不珍惜她的爱,所以不懂她的选择,也不懂她的难过。
    苦撑到了后来,胡蝶虽然在感情上已经彻底失掉了对林某的依赖,可麻烦的是,他们还有一纸订婚合同摆在明堂,从激情万丈的热恋,到对簿公堂,爱的激情已经退去。为了摆脱这一张白纸黑字 ,胡蝶奋斗了整整一年,在一年的诉讼官司里面,他们八次法庭上面对面。真正的两败俱伤。“蝶雪解约案”这件事当时在上海的影响力,绝对堪比这两年娱乐界的艳照门事件和锋芝离婚事件,小报记者倾巢出动,煽风点火大肆渲染“雪蝶分飞”。“蝶雪解约案”终于在1931年底终盘,胡蝶与林雪怀彻底了结。
    过了这场轰轰烈烈的炒作,纯情可爱冰雪聪明的胡蝶不复存在了,败诉的林雪怀心灵上巨痛苦,他饥不择食匆匆找了个女人成婚,想用家庭慰藉一下伤得惨不忍睹的心,他离开伤心之地上海,到苏州开了家照相馆,却依然摆脱不掉过去的阴影,抑郁成疾,一九三五年在落寞中悄然逝去。
    “蝶雪解约案”已经让胡蝶身心俱疲,初恋的失败与媒体的流言蜚语本是一个花季女孩难以承受的,胡蝶的精神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好在她性格坚韧,遇事看得很开,胡蝶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心理磨练,她知道,活着才是硬道理,如果一个女人连死都不怕了,还怕活着吗?
    但是她的心已经有些麻木了,那年其实她才二十三岁,二十三岁正是花季年华,却有着看破红尘的哀伤。
胡蝶与潘有声结婚照

    胡蝶这样的美女是不缺男人去爱的。无数的男人在排着队明里暗中想要她。潘有声是胡蝶和林雪怀打退婚官司最热火朝天的什么时候走进胡蝶生活中的,这个男人是外企的一个高级白领,这个男人个子高高大大的,文质彬彬有些书生的儒雅,关键是他属于那种很懂女人很会体贴照顾女人的新好男人,这在那个时代是最让小资女人们心动的。潘有声懂女人是有道理的,据说此时他已经娶过老婆,前妻大约是去世了,他已是钻石王老五又回归了单身贵族行列,他追求的目标很高,把爱情锁定在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胡蝶身上。潘有声最终的成功证明:爱情需要的不仅仅是自知之明,还有自信,只要敢想敢做,就有成功的机会。
    正处于感情低谷的胡蝶虽然急需一份温暖的力量支撑,却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对爱情很谨慎,所以在和潘有声接触的时候也是谨小慎微的,唯恐自己看走眼,唯恐再给小报记者找到绯闻炒作的机会。四年的时间中,她从来不单独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他们的爱情之路走得从容缓慢,潘有声拿出了足够的耐心等待,在他眼里,胡碟就是他欣赏喜欢的一个女人,他没有把她看成高高在上的影星。
    这份贴心的温情慢慢融化着胡碟已经僵冷的爱情,漫长的考验之后,她发觉这个男人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两个人开始单独进入实质性恋爱程序,从相识相知相恋到走进婚姻,他们用了六年的时间。1935年,经过马拉松式的恋爱,胡蝶嫁给了潘有声。此后两人一直患难与共,历经沧桑。直至生命终结。

黄山怪石——其貌不扬——内涵无限!
离线胡宁生

发帖
3986
铜币
4000
威望
3035
贡献值
0
银元
0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6-08-27
一代影后胡蝶的情感历程

    胡蝶(1907-1989),原名胡瑞华。祖籍广东,生于上海。17岁从事电影艺术,在影坛四十年间,胡蝶一共主演过上百多部电影。如《啼笑姻缘》、《自由之花》、《脂粉市场》等。上世纪30年代,胡蝶用她杰出的演技,连续三届禅连中国电影皇后。

  一、初恋情人林雪怀——林雪怀与胡蝶,同为广东中山县人。两人同在省城洪德四巷市中学念过书。因为林雪怀相当漂亮,而且擅摄影术,胡蝶便与他认识,并产生了好感。在1927年3月22日,林雪怀跟红极一时的胡蝶订了婚。他们订婚这个年代,正值血雨腥风之时。胡蝶拍完言情电影《歌女红牡丹》前后,林雪怀开始跟胡蝶发生了许多的不快,两个人情恋渐渐产生矛盾。胡蝶虽然在感情上已经彻底失掉了对林雪怀的依赖,可麻烦的是他们还有一纸订婚合同在。为了摆脱这一张白纸黑字的缠绕,胡蝶奋斗了整整一年。“蝶雪解约案”终于在1931年底解决,胡蝶与林雪怀彻底了结恋人关系。

  二、丈夫潘有声——潘有声是电影圈外人,潘先生当时供职于礼和洋行。1933年元旦,上海滩新创刊的《明星日报》首端全版发布头条大喜:胡蝶以21334票成为上年度影后。排列第二和第三人的,是明星陈玉梅和阮玲玉。上世纪四十年代,身为影星的胡蝶,她在中国电影默片时代的主要献片是《啼笑姻缘》、《自由之花》、《良辰美景》、《狂流》等。在胡蝶看来,她的言情影片,是向往光明生活的言情,是爱国护家的言情。这里还需要重新提到电影人夏衍先生。除了《狂流》之外,胡蝶主演的《脂粉市场》,则是夏衍先生专门为其创作的。可见当时胡蝶的影坛魅力。胡蝶在1935底与潘有声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婚礼。婚礼场址选在上海外滩九江路与江西路口礼拜堂。她在晚年时,如实和动容细腻地刻画了自己一生从影的坎坷历程,还大篇幅写到了幸福对她的守候。

  三、第三者戴笠——戴笠是国民党的军统特务头子,胡蝶是著名电影皇后。他们两人的同居曾经有过许多街谈巷议。抗战期间,电影皇后胡蝶原来居住于香港。1941年香港被日本军队占领,她和丈夫仓皇出走。戴笠是登徒子之流,在他手里不知糟蹋了多少女性。这时,他爱上了胡蝶,软硬兼施,把她占为己有。这时日本人找上门来,邀蝴蝶赴东京拍一部《胡蝶游东京》的影片,宣扬所谓“中日友善”思想。胡蝶回内地,途中蝴蝶财物被劫,戴笠按胡蝶开的丢失珠宝、衣物的账单,派人去外国购置,然后说谎只追回了一部分财物。1943年,戴笠和胡蝶同居。胡蝶与戴笠同居是被迫的,所以一天到晚她总是郁郁不乐,心中思念自己的丈夫潘有声。而戴笠为了霸占胡蝶,特地送给潘有声一张特别通行证,让他在滇缅公路上运输货物,通行无阻。因而潘有声行踪不定,使戴笠有机可乘。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了。戴笠准备与胡蝶正式结婚,嘱咐胡蝶飞往上海,先与潘有声办理离婚手续。潘有声迫于权势,同意与胡蝶解除婚姻关系。这时,戴笠因飞机失事摔死于南京近郊,与胡蝶结婚即刻成为泡影。以后,胡蝶便与潘有声一起到香港去了。

   四、局外人张学良——少帅张学良、影后胡蝶与国民党元老马君武本来是毫不相干的三个人,但一场文墨官司却把他们三人联系到一起。马君武诗中的赵四即张学良的红粉知己赵一荻;朱五即朱湄筠,原北洋政府内务总长、代总理朱启钤的第五个女儿;蝴蝶则是隐指上海著名电影明星胡蝶。君武的《哀沈阳》,说张学良在“九一八”事变之夜与胡蝶翩翩起舞,结果把东北三省给断送了。马君武的诗作发表后,各报广为转载。从此,张学良被国人骂为“风流将军”、“不抵抗将军”;胡蝶则被视为“红颜祸水”,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只有胡蝶在《申报》等报刊上刊登一则辟谣启事。事实上,明星影片公司为赴北平拍外景,一行40余人在导演张石川率领下,于1931年9月中旬离开上海北上,“九一八”事变发生后才到达天津。所以,胡蝶到北平,是“九一八”事变之后。所谓“九一八”事变之夜,胡蝶与张学良翩翩起舞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五、台北居住十年——息影后的胡蝶在台北居住了十年,转眼间,膝下儿女都已长大成人,并先后成家立业。女儿、女婿移民美国,儿子、儿媳到加拿大发展。 渐渐步入老年的她却坚持住在台北。虽只身一人,但她并不感到寂寞。她积极参加影剧界协会、义卖会等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闲来种种花草、玩玩纸牌,与邻居朋友也相处融洽,按她自己的话说:“虽然也老了,但还充满活力。用句时兴的话说,还不甘退出历史舞台。”总之在台北的独身生活让胡蝶称心如意。

    六、温哥华岁月——1975年,在子女的强烈要求下,胡蝶赴加拿大定居,化名为潘宝娟。潘随夫姓,胡蝶是为了怀念丈夫潘有声,宝娟则是儿时用过的乳名, 迟暮之年的胡蝶早已洗尽铅华,如愿地还了自己一个普通女人的身份。然而,尽管红颜已逝,隐姓埋名,可胡蝶那一生未变的典雅华贵,温婉谦逊,还是能让人一眼便知。有一次,她从中国城乘车回家,一位与她年龄相仿的华人老太太也随着上了车。她坐在胡蝶身旁,热情地同胡蝶打招呼。胡蝶怎么也想不起她是谁,而她却说:“你不会认识我的, 我是当年仰慕你的一位影迷。我从你的眼神中认出了你,跟你上了车。其实,我回家该坐相反方向的车。”

    尽管久居海外,但胡蝶对祖国却怀有深厚的情感。据《团结报》1984年刊载的《胡蝶女士在海外思念祖国》一文得知,胡蝶的同父异母弟弟胡业尧曾于1984年随香港旅游团来北京、无锡等地参观、探亲,在胡业尧先生带来的胡蝶给老同事的信中,她说:“我很想念祖国,想念家 乡;但因年岁关系,力不从心,不适宜作长途远行。”她还亲切地向老同事和她的老观众们问好。在温哥华的日子惬意且舒适,靠海的房间更是风景如画,但可能是因为上了年纪的缘故,陈年往事却常常映现眼前。老年的胡蝶更加怀念 昔日的好友——那些与她一道经历了夜上海盛衰的老姐妹。每当她忆起那些旧时的好友,流露出的是那份蕴藏在心底最真挚的情感。胡蝶曾在 《回忆录》中就此写道:“人生的安排是由于际遇还是命运呢?我又何曾想到我会远离故国,寄居在北美温哥华这个滨海城市。虽然我十分地 想念我熟悉的朋友、我热爱的观众,也曾多次起了远行的念头,但毕竟力不从心!据说温哥华的地形像摊开的右手,手的方向是伸向太平洋彼岸的亚洲,伸向中国。我住在这滨海城市的临海大厦,不论是晴朗的白天,或是群星灿烂、灯火闪烁的夜晚,当我站在窗户边向远处眺望时,我的心也像温哥华的地形似的,伸向东方,希望握着祖国、我的母亲的温暖的手。”

    胡蝶的回忆录是她在1986年年逾80时才开始撰写的。对于一个电影皇后,生命的华彩早已落下,这时才写回忆录似乎为时已晚,然而对于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它的意义却非比寻常。其实对于撰写自己的传记,胡蝶曾一度犹疑再三,迟迟不能下笔,也许胡蝶一生之中负载了太多 的悲欢离合,有些不愿提及,有些又不能回避。这对于年事已高的胡蝶无疑很难。可正巧此时,胡蝶结识了同在加拿大参加英语进修班的刘慧琴。刘慧琴来加拿大之前,曾在文艺界工作了20多年,因此熟知胡蝶对中国影坛的贡献和影响,也知晓有关胡蝶的一些传说。更重要的是,她不但文笔好,还非常乐意帮胡蝶著书立说。于是,胡蝶便将发生在她生命中的每件大事和重大转折尽可能详尽地讲给刘慧琴听,经刘慧琴详细记录,认真整理成文后,自己再审核定稿。终于在1986年8月,胡蝶完成了20多万字的回忆录的撰写并交付出版。年底,《胡蝶回忆录》在台湾率先出版;次年8月,新华出版社也出 版了该书。

    然而,本以为书中会记录下一代“影后”的星光灿烂和浮世人生的惊心动魄,但当看到这本传记时才发现,书中的记叙平婉宁静,生命中的桩桩件件都一清二楚,平实可信,没有半点杜撰浮夸的意味。因为对于撰写传记的本意,胡蝶如是说:“写什么呢?颇感踌躇,向来不曾著书立说。我想就算是和读者叙叙家常,如果这些家常话能带给我的昔日的旧友和观众一些欢乐的回忆,能让年轻一代了解老一辈所曾走过的道路,有所助益,也算是我回报了观众多年来对我的热情关怀。”

    1985年,著名影星王丹凤赴美探亲,曾绕道温哥华看望胡蝶。七十七岁的胡蝶向王丹凤表示,她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回到她的成名地上海 滩,旧地重游,并和影友们团聚话旧。但是她的愿望未能实现——1989年4月23日,81岁的胡蝶在温哥华病逝。

  七、崇拜者六小龄童——与胡蝶相比,“美猴王”六小龄童(章金莱)属于晚辈。在他斑斓多彩的影集中,藏有一幅与风华绝代的影后胡蝶的珍贵合影。六小龄童一直很崇拜影后胡蝶,听说胡蝶就住在温哥华,便想拜访胡蝶,并向陪同的人表示了自己的心愿。这让陪同人士感到很为难。因为当时已80高龄的胡蝶,一般不喜欢别人去打扰自己“老来独爱静”的恬淡生活。她只在家里接待过王丹凤等少数影友。说来也巧,也算是猴缘吧。在电视台直播的义演中,六小龄童演的《西游记》片段,引起了轰动。为答谢如痴如醉的热情观众,他又将一大摞自己的传记和画册分赠给大家。最后,又取出一根精美的小金箍棒。结果,这件吉祥物正巧为胡蝶的儿媳陈比莉所得。此情此景,让荧屏前的胡蝶感动得喜泪盈眶。儿媳回家,就将小金箍棒送给了属猴的婆婆,胡蝶十分高兴,就欣允和六小龄童见面。在胡蝶深居简出的别墅,六小龄童看见书斋的摆设清雅古朴,壁间还悬有一篆书横条,是艺友“凤子戊辰春”所书,写的是北宋周敦颐《爱莲说》中赞颂莲荷的名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当晚,胡蝶衣着朴素,容颜白皙,和蔼可亲地欢晤了六小龄童这位谦恭可爱的后生。在近两个小时的倾谈中,胡蝶风趣地说自己有两个酒窝,是“美人窝”,又说六小龄童下颌有个“槽”,是“美男子的标志”。蝴蝶谈吐柔雅,说她身居外邦而心系神州,每天必读国内有关报刊,对影坛故友赵丹等的逝世,深感惋惜,亦常为中国的影视成功地走向世界而快慰。临别前,胡蝶还特与六小龄童留下了珍贵的合影(蝴蝶与六小龄童相见一年后去世,此影堪称“绝响”),又把自撰的《胡蝶回忆录》一卷签赠远道而来的祖国亲人。

    我们习惯地把她称为“影后”,又自然地将她的一生比做传奇。然而,这其实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她来自于那个骨子里都渗出欲望和迷乱的旧上海,但却始终不曾被浸染。只是在心中牢记着母亲的教诲:“勤勤恳恳地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她更乐意做个演员。银幕上她星光璀璨,生活中她返朴归真,所以我们不能把她的一生称为传奇,而应该说,她的人生是一段故事,她就是那个“说书艺人”。

    “蝴蝶要飞走啦!”这是她留给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黄山怪石——其貌不扬——内涵无限!
离线胡宁生

发帖
3986
铜币
4000
威望
3035
贡献值
0
银元
0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6-08-28
沈醉说戴笠霸占影星胡蝶,存在八大漏洞
    胡蝶(原名胡瑞华),广东鹤山坡山水寨村人,乃举世闻名的电影皇后。其气度、风采、智慧及对中国电影的贡献是后来的女电影明星难以企及的。然而,大半个世纪以来,一些人把胡蝶的身世、琐事,特别是将她与特务头子戴笠的一段“情史”传得沸沸扬扬。笔者近几年来曾翻阅有关胡蝶的“传”、“史”、“记”文章不下百篇。却惊奇地发现,这些传、史、记一些章节相互矛盾。拾人牙慧,人云亦云者有之;以一当十,推理猜测者有之;捕风捉影,凭空捏造者更有之。总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笔者几年来搜集胡蝶的有关资料,拟作出合理的推论和分析,意在使胡蝶的真实面目重现于当世。
    1962年,群众出版社出版戴笠下属及亲信沈醉先生写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书中首次披露戴笠与老牌影后胡蝶同居多年,其中有的细节言之凿凿。
    有学者认为,沈醉是戴笠的下属及亲信,对戴胡同居多年的说法最有权威,沈无中生有,面壁虚构总不大可能。笔者不才,然从沈文中不难看出,最少有以下八点不合情理,前后矛盾,歪曲事实,无法自圆其说。
    一、胡蝶与戴笠秘密同居始于何时?时间多久?沈醉说:“从一九四三年以后,胡蝶便为戴笠占有,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甚至有人说道:“一九四二年,戴笠已和胡蝶秘密同居。”一九九五年,南京大学朱剑先生对上述说法已提出过疑问。经大量资料证实,胡蝶年谱记载和胡蝶本人在回忆录中自述,胡蝶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前仍住在桂林,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由桂林抵达重庆,住在重庆中山路151号。一九四四年春参加中国电影制片厂吴永刚执导的《建国之路》一片的拍摄,同行的有男演员魏鹤龄等人,因日军进攻湘桂公路而中断,随外景队回重庆时已是十月。一九四五年八月抗战胜利后,胡于九月十二日离渝返沪。也就是说,胡蝶真正在重庆居住的时间只有十一个月。对于这段时间,她在回忆录中(第250页)是这样说的:“随着《建国之路》一片的外景队仓皇回到重庆后,直到有声去世,我就再也没有上过银幕。有声反对,母亲也反对,大约他们也是被日军对湘桂公路的大攻击让外景队赶上这一情景所吓住了,总以儿女小,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如何办。我拗不过他们,只好赋闲在家,真正成了银幕下的观众。有声继续经营,往来昆明、重庆间,除了日用品、医药用品,也做木材生意。随着他也有很多社会应酬,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现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得上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银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这段话没有言明这些传言的内容,但实际上是对她与戴笠这段传闻的否定。
    1986年,胡蝶堂弟胡业祥(北京市政协委员)携夫人吕恩回鹤山坡山探亲,时任县政协主席刘长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其盛接待了他们。在胡蝶故居祭祖时,胡业祥夫妇谈到沈醉“抹黑”胡蝶时大为光火,吕恩说:“沈醉见一加十,太可恶了,毁了大姐(指胡蝶)一生的声誉,回京后一定要起诉沈醉。”回京不久,胡业祥因病离世,此事不了了之,胡业祥生前一向与胡蝶有联系。此外,胡蝶从影后,一直洁身自好,在电影圈内享有好名声。她在交际中曾遇到过不少达官贵人、白马王子,但从不想依仗权势去享尽荣华富贵。相反,对一些卖身求荣、崇洋媚外的女艺员不屑一顾。她的第一位恋人林雪怀以及后来的丈夫潘有声均是普通人而已。因而很难想象步入中年已为人妻复为人母的胡蝶会主动向戴笠投怀送抱。
    沈醉说戴笠从1943年开始占有胡蝶,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试问,1943年12月24日前胡蝶仍在桂林,戴笠在重庆,大家素不相识,如何同居?1944年春至同年10月,胡蝶一行二十多人到湖南、广西、贵州拍外景,又怎能与戴笠同居?如戴笠真正在1943年开始占有了胡蝶,他会在1944年春让自己的心上人到敌占区拍摄吗?这不是等于虎口送羊吗?1944年10月胡蝶回重庆,到1945年9月12日离渝返沪,这段时间,当事人说得清清楚楚,并对传闻予以否定。沈醉先生有的是不在场证据,没有确凿的证据和证人证言,这叫人怎能信服呢?
    二、沈醉在文中曾说:“当时胡的挂名丈夫潘有声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从老婆被戴笠看中占有后,他在美人与金钱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决定宁可牺牲老婆,而利用这个机会发一笔横财。他知道不是这样做,身上不知什么时候会被枪弹穿几个窟窿。当戴笠答应给他一个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名义,让他放手去做投机走私生意时,他便长期住在昆明,很少到重庆和胡蝶会面。”胡蝶在回忆录中曾说:“到重庆后,有声继续经营,往来昆明重庆间,除了日用品、医药用品还兼做木材生意。……我和有声感情融洽,从未因任何小事起过口角。”其实,早在胡蝶一家到重庆之前(1942年至1943年12月),潘有声在桂林、昆明和朋友开了公司,经营日用品、药品。到重庆后又继续经营,经常往来昆明重庆之间,何来戴笠给潘一个专员名义去走私发财呢?又何来长期住在昆明呢?这是全无根据的推论。沈醉说戴占有胡蝶后,潘很少和胡会面,这个少即是有,不多也。既然占有,戴笠是绝不会让胡和潘会面的。况且,会面次数多少,别说沈醉不知,就是戴笠的生活秘书王汉光和主任秘书毛人凤也不一定知得清楚。胡蝶夫妇琴瑟和谐,潘有声岂会为了金钱而将爱妻拱手相让呢?这种说法,只是推论,况且,该书在1980年再版时,已把这段话删去。由此可见,沈醉“心中有鬼”,不然为什么把这段话删去呢?
    三、沈醉说戴笠在重庆一个地方就有十处公馆和别墅。为了讨胡蝶欢心,为她修了不少房子,并具体说出这些房子的地方。如罗家湾十九号、浮图关李家花园、南岸汪山、嘉陵新封半山坡平房等。其实这些房子有的是原来躲警报用的,有的是准备见蒋介石后深夜渡江返回城内不便时用的,有的是军统官员临时用的,有的是胡蝶未到重庆之前已建的。为什么他硬把胡蝶扯上去,其目的一是揭露戴笠的奢侈豪华与荒淫私生活,二是为“戴胡同居”提供证据。试问,沈先生是亲眼见到戴、胡在城乡公馆及为胡蝶修的房子同居吗?又有何证据证实这些房子是为胡蝶修建的?
    四、关于戴笠飞机失事的地点,沈醉在书中前后说法不一。“抗战胜利后,戴笠还准备叫胡蝶正式与潘有声离婚而与他公开结婚,后因他从北平回上海时坐飞机摔死的(《我所知道的戴笠》第5页第6行)”。另又说:“戴笠于三月十七日由天津动身,不直接飞重庆而去上海,便是想和胡蝶见一见,住上一两天才走”(见164页第20行)。而戴笠另一个下属及亲信文强在《戴笠其人》一书中是这样说的:戴笠急于飞南京见何应钦,不料自青岛起飞,到达南京上空时大雾迷空咫尺,难以见人,飞机无法降落,改飞上海虹桥机场,同样大雾迷空于是又折返南京上空,油量消耗将尽,驾驶员慌张起来,盘空低飞,触山坠毁,油箱起火,机毁人亡,同机者无一幸免(文强:《戴笠其人》第257页3- 10行)。又据档案馆资料记载:戴笠17日由青岛飞南京,机毁人亡。沈、文两人同为戴的下属及亲信,说法不一,文强说法和档案资料记载无异,而沈前言不对后语。为什么沈醉在戴的行程安排、出事地点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偏偏说是由北平去上海时坐飞机摔死的。主要是当时胡蝶在上海,这样说顺理成章,令人信服。至于说戴到上海见一见胡蝶,住上一两晚,以便叫胡与潘有声办理离婚手续等说法,在逻辑上是不合的,在伦理上是颠倒的。
    五、说胡蝶争风吃醋,沈文有过这样一段描述:戴笠很会讨女人欢喜,当他和女秘书余淑衡打得火热时,便连自己的化名也改为“余龙”,似乎他是余家的乘龙快婿。但自从把余送到美国读书而得到胡蝶之后,胡了解这个化名的由来,很有醋意。一次戴写信给特务们仍用“余龙”两字署名时,胡在旁边撒娇地“嗯”上一声,只说一个“又……”,戴便马上在写好的“余”字下面添上一横,把化名改为“金龙”。假如戴金屋藏娇,胡与戴打情骂俏,沈醉有什么可能见到,除非安上了监控录像,否则就是无中生有,哗众取宠。
    六、戴笠不是市井无赖,而是权倾朝野的特务头子。胡蝶不是怡红院的烟花之女,而是举世闻名的电影皇后。假如戴胡同居,重庆多多少少也有所传闻,因为“纸是包不住火的”,但是恰恰相反,重庆不但没有满城风雨,而是风平浪静,况且当时重庆也有中共地下党组织,但从未揭露。1985年台湾天一出版社出版的《戴笠传记资料》八大本,这些传记、回忆文章清一色地对戴、胡关系只字不提。在提及戴笠私生活有过这样的著述:“戴笠在私生活方面,唯一贻人口实的即系好女色,他中年悼亡之后,未再续娶,食色,性也。”此外在一些章节中也提及戴笠与身边一些女工作人员有染,始乱终弃等,但只是轻描淡写而已。既然国民党在出版的传、史、记中提到戴笠好女色,但从没有一点提及与胡蝶的关系,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民党内部很可能没有掌握到戴笠与胡蝶同居的证据。
    七、胡蝶在回忆录中云:“有声要回乡,顿时飞机票、船票、汽车票都很难买到,那时重庆没有火车,对外交通全靠上述几种途径。于是乎又出高价,找熟人。我们全家是分批走的。母亲带着孩子先回上海,我和有声后走。”从上述这一段话,可以作出以下推理:一是如戴笠占有了胡蝶,为什么又放胡回上海呢?二是胡蝶一家回上海买票要出高价,找熟人,还要分二批离开。如胡是戴的情妇(据沈醉说戴还准备与胡结婚),只要戴笠一声令下,别说机票、车票、船票,甚至调用一架飞机送胡回上海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可见胡蝶与戴笠是一般关系。
    八、沈醉先生书中提到的很多事情后来证实是无中生有的。如他在书中写道:“抗战胜利后,戴笠每宴宾客,所费非常惊人……”文中还列出几个演只的名字,其中就有白杨。1967年,白杨以“叛变”和“与戴笠有过往来”的罪名蒙冤入狱五年半,在狱中被折磨得痛不欲生。胡蝶更是吉人天相,幸亏去了香港,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又如沈醉先生用“血统论”推理,说戴笠之子戴藏宜在乡无恶不作,鱼肉乡民。而戴的另一个亲信文强说戴之子一直乡居,守规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这是戴乡下家长工郑肇武告知。1973年,上海电影局为白杨冤案作出结论:“强加在白杨同志的”叛变“罪名应予推倒。关于沈醉在文中涉及白杨同志与戴笠有过往的问题,经复查,是没有根据的,应予否定。”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办公室作出结论:“经过组织一再核查,证实白杨根本不认识戴笠。”由此可见,沈醉难辞其咎。有人认为,沈醉先生写作态度极不严肃,信口开河。众所周知,戴笠是坏丑之类,但沈“立功心切”,力求把坏写得更坏,把丑写得更丑,不然,怎算得上“反戈一击,戴罪立功,从宽处理”呢?
    据有关资料显示,1943年12月24日,胡蝶一家由桂林到重庆后,因丢失几十箱行李和一些贵重物品,极为伤心。经过她的老同学林芷茗介绍,认识了戴笠,并要求戴笠为其追回丢失行李和贵重物品,其间出入过一些重要场所。客观地说,戴笠对胡蝶一见倾心,这是事实。但沈醉先生出于主观想象,添油加醋,为了把戴、胡的所谓“艳史”写得更精彩而无所不用其极。
    2013年8月,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戴笠传》,作者马振犊、邢烨。全传几十万字,在提到戴笠与胡蝶关系时的出处全是来自沈醉的原文,没有新的说法。而作者其中一段话是说得相当客观的。“戴笠与胡蝶的同居,有人说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也有人说是胡蝶迫于戴之淫威被秘密幽禁小楼,其中的细节,被渲染得绘声绘色,让人相信确有其事。但我们想从胡蝶这位当事人的回忆录中找到一些能证明两人关系的话语,却也不复可得。”
    胡蝶是人,不是神,胡蝶也有七情六欲,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大罗神仙。她的一生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决不是“这人折了那人攀”的曲边临池柳。时至今日,没有任何确凿之证据证实胡蝶是戴笠的情妇。只有沈醉在他那本书中提及,属于孤证。
黄山怪石——其貌不扬——内涵无限!
快速回复
限15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