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山日报(2019年7月2日) 作者:叶有辉
飞身入江,他用热血诠释了见义勇为;知险而上,他用无畏谱写了一曲英雄赞歌,他就是祁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胡靖。 2017年4月12日,对胡靖而言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那天早上,胡靖像往常一样赶往单位上班,当他路过平政桥时,看到河边聚集一群人,对着河面指指点点,乱作一团。多年的职业经验告诉他,肯定出事了。胡靖加快脚步奔过去,发现离岸边约四五米处,有一名穿着黑色羽绒服的中年妇女漂浮在水面上。 “不好,有人落水了!”这个念头一闪现,胡靖立即拨打了110指挥中心电话,请求警力支援,同时迅速脱掉外套、鞋子跳入河中。4月的河水仍然冰冷刺骨,加上前几天的连续降雨,河水上涨,最深处超过3米,可胡靖哪里顾得上这些,奋力游到落水女子面前,尝试着站直身子,可河水没过头顶,脚下触不到底。为了不让落水女子沉入水中,他一只手托起女子的头,另一只手拼命划水,足足用了10多分钟,才将女子艰难救上岸。 上岸后,胡靖立即对女子展开急救,直到看见110、120赶到现场,胡靖才带着衣物悄悄地离去了。在施救的过程中,胡靖的右脚后跟被划了一道两三厘米长的口子,鲜血直流,他却全然不知。“当时我的全部心思都放在救人上,根本感觉不到疼。直到上岸以后,旁边的人给我递创可贴,我才发现自己的脚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胡靖笑着说道。离开现场后,胡靖回家换了身衣服,又去医院包扎了伤口,之后重新回到单位,他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一如既往地忙碌在工作岗位上。救人时,胡靖穿着便装,没人知道他是公安民警,原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不想网上流传的图片,最终让群众认出了他。 胡靖水中救人的壮举绝非偶然。2015年3月,他就曾与同事一起在金字牌镇附近救起因车祸落水的爷孙俩。“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应尽的职责,看到群众陷入危机,我没有理由不挺身而出。”面对大家的赞誉,胡靖却觉得没什么,自己只是做到了分内之事。 人民警察为人民,患难时刻见真情。对于自己的职业,胡靖感到非常骄傲和自豪,“我的父亲就是一名警察,从小我就立志,要成为像他一样的人。”入警以来,他立足本职,心系群众,用青春和热血书写奉献华章。十年来,胡靖主办的各类交通案件达120余起,多次破获重大肇事逃逸案件,获得上级公安机关表彰。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17年获见义勇为类“安徽好人提名奖”。今年,他又当选为第四届黄山市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 遇危施救,奉献担当,胡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人民警察的责任和使命,他的义举是社会正能量的体现,他是当之无愧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