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2014年3月12日)作者:张先明
“我感受最强烈的是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不法行为的司法解释,这反映出人民法院高度关注民生、强力打击危害生命健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空前力度。”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胡苇在广东代表团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 胡苇表示,人民陪审员代表民意参与审判,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当前,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管理不规范、“请而不到”、“陪而不审”等现象。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今年是落实之年。建议对这一制度予以改革完善,使其在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胡苇认为,法官轮岗制度至今已经实施10余年,初衷是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拒腐防变。但是,这一制度具有浓郁的行政色彩,违背司法规律,与法官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不符。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切实考虑法官职业的专业性特点,取消法官轮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