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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转载]胡汉民:我行我素,在正动与反动之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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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胡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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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汉民原名衍鸿,字展堂,广东番禺人。国民党元老和早期主要领导人之一。1901年中举人。1902年赴日本留学,1905年9月加入同盟会,任《民报》主编,从此成为孙中山主要助手之一。曾先后在南京临时政府、中华革命党、广东非常大总统府及国民党政府中担任要职。
  胡汉民自幼身体孱弱。13岁那年,固执的父亲患病数月却不肯换医生治疗。病逝后,悲愤的胡汉民奔入厨房取刀欲砍杀医生,医生闻风而逃十年不敢回乡。15岁母逝,之后一哥两弟一姐也相继病死,少年胡汉民哀伤憔悴,营养不良。而他耿介自负、冲动刚直的性格,成为他日后政治舞台既有所成、又有所失的一个重要因素。
他是拥有举人功名的革命党人

  辛亥革命时期,一批广州人起了重要作用,胡汉民、汪精卫、朱执信、陈融、古应芬、李文范、何香凝等,他们有些虽然还保留外地籍贯,但已在广州居住了两三代,按照今天的标准,他们都是广州人。
  革命党人不少人受过传统教育,考过科举,但其中有高级功名进士的只有蔡元培等极个别人,有举人功名的也很少,胡汉民是少数举人出身的革命党人中的一员。
  广东三年一次省级科举考试乡试,从近万名参加考试的秀才中,考取举人80多名。全省加起来也就几百人。有了举人功名,社会地位、经济生活都没有问题了。但胡汉民中举以后,却成了革命党的骨干人物。
  他1879年12月9日出生于广东番禺县(今广州)。尽管他祖籍是江西吉安,但他是真正的广州人,说一口正宗的广州话,居住在今天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一带,后来也以番禺籍参加科举考试。
从书生到革命家
胡汉民和家人

  胡汉民第一次见到孙中山,是在1905年9月1日。那年他26岁,正与汪精卫等一帮广东青年在日本法政大学苦读西方政治法律。
  那天,孙中山来到胡汉民租住的公寓,一见面就讲述三民主义。听罢,胡汉民提问道:“革命本素志,民族主义、民权主义,但丝毫无疑义矣,惟平均地权,民生主义,犹有未达之点。”孙中山马上来了兴致,滔滔不绝地讲起他在欧美考察的见闻,坚信“平均地权”可以解决资本主义贫富悬殊、社会革命迭起的弊端。
  只有书本知识的胡汉民霎时茅塞顿开,当即加入了同盟会,同时加入的还有他的妻子和妹妹。
  10月6日,保皇派在东京举行每年一次的“戊戌庚子死事诸人纪念会”。胡汉民登台演说三小时,驳斥“保皇就是爱国,革命必至亡国”的论调为“利用死人欺骗生人”。台下的听众拍掌称快,保皇派竟然没人敢上台争辩。胡汉民一战成名,声名鹊起。11月,《民报》创刊,胡汉民任主编兼主笔。他主编了5期《民报》,与梁启超的《新民丛报》进行论战,由此成为同盟会的笔杆子。
  1907年3月4日,胡汉民告别刚分娩三日的妻子,追随被日本政府驱逐的孙中山到南洋策划举义,开始了他的革命家生涯。他先后参与了惠州、黄冈、河口、广州新军等起义,主要负责筹饷、运械工作。
文心剑胆肇共和

  在胡汉民心中,清政府已有如外表富丽堂皇而内部栋柱窳败、墙垣动摇的房子,经不起风吹雨打,非拆掉重建不可。1905年8月20日,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成立,他毅然加入,成为最早的一批骨干之一,担任孙中山的秘书。
  一次绝佳展示才华的机会,出现在胡汉民眼前:当时在东京的保皇党人,每年都要举行“追悼戊戌庚子烈士”大会,借机宣传保皇主张,以取得人们的同情和支持。
  1906年,保皇党召开纪念大会,孙中山派胡汉民参加。胡登台演说,斥责保皇党谬论,具体分析了康有为的思想为五级退化:由教主退为共和,再由共和退为君主立宪,接着又退为变法维新,然后退为勤王,最后退为保皇。他还斥责保皇党召开的纪念大会是以死人欺骗活人,最后表明同盟会反对召开这类大会。
  胡汉民演说时,“听众逾千人,拍掌狂呼者再,康、梁之徒,众皆瑟缩,不敢置辩,即席宣布此后不再会于东京,从此留学界渐以容保皇为耻辱矣”。
  胡汉民在《民报》发表系列文章,全面阐释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在“民族主义”方面,他把反满与反帝国主义侵略结合起来,提出用革命手段推翻清政府,并表示反满不是杀尽满人,这在当时实属真知灼见;他将“民权主义”目标表述为“建设共和政体”,推翻清朝专制统治要与建设民主共和国同时进行,否则虽汉人建立专制政权,也是国民不希望的;孙中山最早提出“民生主义”,胡汉民则提出以“土地国有”和“节制资本”的方式在中国推行民生主义的设想,充实了孙中山的理论。
复活的灵魂:我行我素,在正动与反动之间

  在多数稍微了解一些历史的人们眼里,胡汉民是一个“反面人物”。他对国共合作表示怀疑,与“刺廖”案有间接关系:甚至对于蒋介石一手制造的4·12反共大屠杀行动,也是积极响应;在晚年,甚至在他的临终遗言中,“反共”一直与其观念相随。不可否认其在历史认知意义上的荒谬性。
  早在青年时代,他便由一个爱国仇满的封建知识分子转变为热烈追求资本主义政治理想的资产阶级革命活动家。他是孙中山的忠实信徒和最倚重的助手之一,辛亥革命时期叱咤风云的功臣。他追随孙中山在困境中彷徨、苦斗、积极参加二次革命、护国战争、护法战争等一次次拯救革命的活动。他又是外中山组建的中国国民党的元老。
  然而,他所坚持的旧三民主义后来开始落后于时代。为维护国民党的领导权和资产阶级的利益,也曾利用共产党而有所保留地支持孙中山“联共”;孙中山逝世后,转而公开反对孙中山的三大政策。面对日本入侵的民族危机,他在继续反对共产党和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的同时,也积极进行抗日宣传,提出“抗日重于剿共”的口号。
中过举,留过学,他是个矛盾的集合体
伍朝枢(右)和胡汉民(左)

  胡汉民又是“旧学”与“新学”,“中学”与“西学”皆通的书生,中过举,留过学,既恪守某些封建传统观念,又笃信西方新学识。他好做诗,研究学术问题,有不少译著,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哲学、法律、伦理道德、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马克思主义刚传入中国,他便研究、宣传过唯物史观。
  可以说,胡汉民是一个极其复杂多变的矛盾集合体,集中了中国资产阶级的诸多二重性,交织着中国近现代尖锐、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凝聚着时代风云变幻的投影。

黄山怪石——其貌不扬——内涵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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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6-10-20
反蒋第一人——胡汉民
作者:民国二公子
胡汉民是广东帮的核心,他的右边是汪精卫,左边是孙科

    胡汉民发迹时,蒋介石在同盟会和国民党中的地位还微不足道。1912年1月1日,胡汉民送孙中山从上海南下江宁,即南京就任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
这是孙中山在沪宁车站所摄,孙左边是胡汉民。当时蒋介石还围不到跟前呢。

    正是因为胡汉民的支持,蒋介石在1927年4月成立了南京国民政府,但很快胡汉民就与蒋介石在政治上分道扬镳,走上了一条坚决反蒋的道路。这里有着曲折复杂的内幕,但经过情形究竟怎样的呢?
    胡汉民是国民党元老与领袖,与汪精卫、廖仲恺同为孙中山的亲密战友和助手。1924年11月,孙中山离开广州北上,委任胡汉民为代理大元帅兼广东省省长。孙中山逝世后,广东大元帅府改组为广东国民政府,汪精卫是国民政府主席,胡汉民为国府常委兼外交部长,廖仲恺为国府常委兼财政部长。1925年8月,廖仲恺被刺杀,牵涉到胡汉民的弟弟胡毅生,这给蒋介石的崛起创造了一个绝好的机会。蒋介石利用“刺廖案”与汪精卫联手,打击胡汉民,以“保护”为名,将其遣送国外;1926年3月20日,蒋介石又利用“中山舰事件”,打击了汪精卫,自己很快掌握了军权,成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
    1927年2月下旬,国民党中央在武汉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召开二届三中全会,会上限制了蒋介石的权力。4月,汪精卫回国,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和武汉国民政府主席。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政变”,此时,胡汉民刚从欧洲归来,蒋介石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与武汉国民政府分庭抗礼,胡汉民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
胡汉民与蒋介石合作,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时在汤山休闲

    同年8月,蒋介石下野,不久,胡汉民为表示与蒋介石共进退,也辞去本兼各职,与孙科、伍朝枢同赴欧洲考察。1828年1月,蒋介石东山再起,重新出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指挥各集团军进行“二次北伐”,6月占领北京;易名为北平。
    此时,胡汉民也从欧洲归来,欲从香港去上海,再转道南京助蒋一臂之力。不少在香港的国民党元老如许崇智、居正、谢持等来劝阻,希望他不要忘了以往的教训,不要去南京帮助蒋介石。胡汉民却认为:“中国需要统一,统一需要建设,需要一个健全的中枢。我到南京,并表示帮助蒋个人,是想帮助中华民国完成中国革命的使命,你们应该把对人的观点改成对事的观点。退一步说,假如我到南京,是帮助蒋介石个人,则我希望这所谓的个人是凯末尔,不是袁世凯。如果这个所谓的个人是袁世凯,我必首先反对他,任何牺牲在所不辞。”
    1928年9月,胡汉民抵南京,按他的设想是自己主党政,蒋氏主军政。在胡氏看来.按照孙中山“以党治国”的理论和“政权与治权”分离的设计,在“训政时期”党是替代人民行使政权的,行使政权的核心是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只有把这四权行使好了,才能保证中国走上民主宪政的道路。作为党与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中央政治会议(类似于西方议会.但非选举产生),具有创制与立法的最高权力,作为治权系统的立法院,主要是对中央政治会议的立法纲要进行具体化、条文化,做出实施细则等方面的规定。胡氏要利用“以党治国”的理论,通过中央政治会议和立法院以实现其建立民主中国的理想。胡汉民到南京后,出任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和立法院院长之职。
胡汉民与蒋介石

    很快,胡汉民耿介的性格与民主的思想就和蒋介石独断专性的作风发生了矛盾。蒋介石为了削除地方实力派的兵权,先在政府里给冯玉祥系安排了几个部长的位置;打败桂系后,又把给冯玉祥系的位置给了阎锡山的晋系;后来为拉拢张学良反对冯玉祥、阎锡山,又将这几个部长的位置给了奉系。对此,胡汉民表示反对,他说:“一个政府立足,不应该用拉拢凑合的卑鄙手段……蒋介石过去把这种手段施于冯、阎,我已经反对,现在又施于张学良,我当然也反对!我以为合作并不在分配官职;国家的名器,也不应该这样滥给人。”
    蒋介石气得大发脾气:“我要辞职,让姓胡的去干吧!”吴稚晖慌忙来劝胡汉民:“这样下去,介石要辞职了。”胡汉民傲然说:“介石要辞职,何必告诉我?我只问道理对不对,政府像不像政府,其余的我都不管。他们这样闹,全没体统!你应该将我讲的话,去转告介石才对!”
    外交部长王正廷与日本公使重光葵签订“中日关税协定”,立法院立即提出质问;张学良与苏联进行中东路交涉,立法院也提出质问。胡汉民的做法令蒋介石大光其火,说:“事情紧急,胡先生这样做,是不是想推翻政府?”
    胡汉民一步不让地回答:“提出质问是立法院职责所在。在职责范围内,我不能不问。不能因为我提出质问,就说我想推翻政府。王正廷与张学良擅自签订法律案,不经立法许可,是违法的!”
    当时蒋介石打败了各派地方实力派之后,其独裁专制日甚一日,准备通过召开国民会议,制定一部确立总统制的训政约法,以实现其当总统的野心。胡汉民认为,蒋氏要制定约法当总统,这就意味着他的党制理想不能实现,意味着他欲借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掌管“党务审查”,把党权控制在自己手里,欲借中央政治会议把南京政府变成“党治的政府”的计划全部落空,他所主张的党国政府要变成蒋记独裁政府。因此,胡汉民极力反对制定约法,更反对国民会议选举总统。
    在国民党南京中央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胡汉民发表文章指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已决设将总理所著的遗教,定为效力等于约法的根本大法,现在又谈约法,岂非将总理遗教撇开而另寻别径?”这就使胡、蒋的矛盾继续扩大。同时,蒋介石又通过戴季陶等人控制国民会议选举举总事务所,企图像包办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一样来操纵国民会议。胡汉民决定不再继续妥协沉默,决心与蒋介石较量一番。
    1930年11月12日,四中全会开幕。胡汉民主张四中全会的任务是“严正的检查过去,策动将来”。而蒋介石则强调全会的中心议题是要讨论召开国民会议与制定约法,双方相持不下,最后胡汉民退让,同意召开国民会议,但不同意国民会议选举总统和制定约法。他在谈话中指出:蒋介石所述召开国民会议、制定约法是违背先总理精神的,孙中山从未谈过国民会议应当制定约法。国民党中有不少人不愿选蒋介石当总统,自然也反对制定约法。
    1931年2月28日晚8时3刻,胡汉民赴蒋介石晚宴,当他到达三元巷总司令部门时,即被首都警察厅长吴思豫扣留。吴思豫交给他一封蒋介石的亲笔信,胡汉民打开一看,里面罗织了胡的所谓几大罪状:(一)勾结许崇智;(二)运动军队;(三)反对约法;(四)破坏行政。
    吴思豫转达了蒋介石的意思,想请胡先生辞去立法院院长……”
    深夜12点,蒋介石终于盛气凌人地来了,劈头就是:“胡先生,你为什么反对我的约法呢?”
    胡汉民反问:“你的约法吗?你有你的约法吗?你的约法给我反对了吗?开国民会议是一回事,约法又是一回事。我在立法院纪念周上公开演讲,遵照总理遗教,召开国民会议,这有错误吗?……我说总理主张召开国民会议,但没有说国民会议当编订约法……国民会议不讨论约法,是中央党部的决议。即使是我首倡,但你也附和了,已经成为党的决议,便不是我个人主张。再退一步说,你四天前不还是赞同不要约法吗?何以今日你又变卦了?到底是今是而昨非,抑或是昨是而今非?人的历史,自己创造,自己毁坏。自己不毁坏,没人可以代替毁坏。自己毁坏了,没人可以代替你补好。这是我创造的格言。这句话可以用之于你,也可以用之于我……我早就想辞职了。从今天起,我什么都可以不问。”
    蒋介石狡猾地回答:“胡先生能辞职,很好,但不能不问事。我除总理以外,最为尊敬的便是胡先生。今后遇事,我还要向胡先生请教;今晚胡先生火气太盛,我又不会说话,讲什么事,向来辩不过胡先生。不过我蒋中正断不肯冤枉胡先生。如果冤枉胡先生,我蒋中正不姓蒋。”
    第二天,胡汉民被迫写了辞职书,被吴思豫派人送往南京东郊的汤山温泉“疗养”去了。
    两广方面的军人听说蒋介石软禁了胡汉民,义愤填膺,摩拳擦掌,主张出兵北伐打南京。汪精卫等人伙同李宗仁、白崇禧通电,要求蒋介石“即行引退”,“释放胡汉民”。5月27日,汪精卫等乘势打起“救党护国,打倒独裁”的旗号,堂而皇之地成立了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非常会议,成立了广州国民政府,推汪精卫做了国民政府主席。
    正当宁粤间加紧备战、剑拔弩张之际,平地一声霹雳,日本关东军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全国人民强烈要求抗日。南北两政府皆谋求谈判。广州方面坚持:蒋介石必须释放胡汉民,然后再举行和谈。在粤方压力下,10月14日,蒋介石终于释放胡汉民。
    从此,胡汉民便痛下决心,立志倒蒋。他在致同志的密札中称蒋介石为“蒋门神”,又简称“门”,信中说:“门与门系为中国致命一大毒疮,能请西医割去,是一治法,否则用中医拔毒(什么内托外消),打消方剂,亦或见效,除却二者便无是处也。”
    他在致广东陈济棠、李宗仁、白崇禧、萧佛成等人的信中明确指出:“迫蒋辞职,并促制度上限制个人权力,打破独裁。”
    10月27日,宁粤双方召开了“上海和会”。粤方谈判代表汪精卫、孙科等人坚持南北统一的条件是:军人不能担任政府主席,不得为五院院长,废除陆海空军总司令职位等;都是针对蒋介石的独裁而专门提出来的。
    12月15日,蒋介石通电辞去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长、陆海空军总司令等本兼各职。略谓:“胡汉民等同志微日通电,且有中正必须下野,解除兵柄,始赴京出席等语。是必欲中正解职于先,和平统一方得实现”、“权衡轻重,不容稍缓须臾,再四思维,惟有恳请中央准予辞去国民政府主席等本兼各职……”胡汉民的迫蒋辞职的计划获得初步胜利。
    1933年,日军进攻山海关,华北危在旦夕。蒋介石顽固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此时胡汉民已在国外。他在致函济棠、李宗仁等人的信中说:“某(指蒋)为不抵抗主义者。华北为某所有,则抗战之希望已成灭绝。在此时,对内对外,非设法打破某在华北之阴谋必无以策善后。”信中还提出四项方法:
    (一)选派军队北上,参加华北抗战,“一以表示西南抗日之诚,一以振作华北将领之气,亦以戢某对日妥协之谋”;(二)成立华北军事组织。西南方面予以人才、经费之接济; (三)华北军事组织尤须“以抗日救国为名”,笼罩鹿钟麟、韩复榘、阎锡山、冯玉祥及东北军旧部。西南方面选派人员参加;(四)在北方成立西南统一办事机构,委派有资望、能力同志前往主持。
    最后,胡汉民说:当此危急存亡之秋,“万不能持徘徊观望之态度”,“惟有投袂奋起,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胡汉民还制定了筹组西南联军,以蔡廷锴指挥,出师武汉的反蒋计划。并决定在时机成熟时,回国主持,宣布反蒋。在胡汉民这面反蒋大旗号召下,西南各省对南京政府持半独立状态。
    在全国抗日呼声日甚一日的情况下,蒋介石意识到如再坚持对日妥协方针,便会遭到全国各派和人民的唾弃。1935年,国民党召开四届六中全会。会议通过了李烈钧、冯玉祥等人提出的抗日救亡大计提案。在同年12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全”大会上,胡汉民当选中执委员,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蒋介石亦派戴季陶等人飞赴广州,会晤陈济棠、李宗仁等,商谈合作之事,敦请胡汉民回国。
胡汉民墓

    1936年5月12日,回到广州的胡汉民,与其妻兄西南政务委员会秘书长陈融下围棋,突发脑溢血,延至下午7时40分,在广州逝世。享年57岁。
    胡汉民之死,并没有给蒋、胡恩怨画上一个终止符。蒋介石借机对西南用兵,终于导致了两广“六一运动”的爆发。这是蒋、胡恩怨之余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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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坛一次强震:蒋介石软禁元老胡汉民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天石
1929年,蒋介石(左)与胡汉民(中)等。

  孙中山早年主张法治,晚年倾向于党治。1928年,国民党统一全国,宣布训政开始,由此产生党治和法治之争。蒋介石受中原大战刺激,接受胡适等人权派的要求,主张制定约法,进行"政治刷新",而胡汉民则以孙中山"遗教"为依据,反对在当时制定约法,并在许多问题上批评和牵制蒋介石。其结果是,蒋介石以暴力压制不同意见,一场有关民主和法治的论争转化为反民主、反法治的演示。
  一、 南京政坛的一次强震
  自1931年2月上旬起,蒋介石日记中逐渐出现对胡汉民的强烈不满和攻击之词。2月9日日记云:"见人面目,即受刺激,小人不可与共事也。纪念周时几欲饮泣,而又耐止,何人而知我痛苦至此耶!"这里,蒋介石仅用了"小人"一词,没有点名,但是,这位"小人"在第二天的日记中就登场了。10日日记云:"胡专欲人为其傀儡而自出主张,感情用事,颠倒是非,欺罔民众,图谋不轨,危害党国,投机取巧,毁灭廉耻,诚小人之尤者也。余性暴气躁,切齿胡某,几忘其身矣,奈何弗戒!"从这一段日记可以看出,蒋介石认为,"胡某"也者,罪大恶极,他使得蒋介石"性暴气躁","切齿"痛恨。
  其后,蒋介石在日记中对"胡某"的攻击就接连不断。13日日记指责其"挑拨内部,诋毁政治,曲解遗教,欺惑民众"。15日日记指责其"破坏党国,阻碍革命","以司大令(斯大林)自居,而视人为托尔斯基(托洛茨基)"。25日日记则称:"今日之胡汉民,即昔日之鲍尔廷(鲍罗廷)。余前后遇此二大奸,一生倒霉不尽。"十几天之中,由"小人",而"胡某",而直书"胡汉民",标志着蒋介石怨愤的迅速增强。
  这一时期,胡汉民问题使得蒋介石性情乖戾,难以自制。18日日记云:"近日性躁异常,恐将偾事。"25日日记云:"为胡事又发暴怒。"26日日记云:"在汤山俱乐部痛述某之罪状,几为发指。"当日中午,蒋介石与邵力子谈起胡的"罪状"时,再次动情,"心为之碎,自知失态。"
  也就在25日,蒋介石制定了一个处理胡汉民的14点计划:1.请胡私邸;2.派监视护兵;3.令警察监视胡的寓所;4.请孙科往见,在"公开审判"和"自行辞职"两者中问胡自愿;同时要胡保荐立法院正副院长,并要胡函慰立法院各委员,使其安心供职;最后将胡迁往中山陵。以上各项对胡,以下各项为善后,计有:明告中央委员;开国民党中央临时政治会议;开中央常务会议,推任立法院院长;由监察委员提起弹劾,令国府紧急处分,严重监视;监察院提起政治弹劾;通告各地党部与各军队等。当然,蒋介石也没有忘记控制新闻,"令各报不准登载中央未发表之消息"。其中还包括"请立法委员组长明午吃饭"一条,考虑得相当周密。
  28日晚,蒋介石以宴客为名,邀请胡汉民到自己的住所晚餐。胡到后,便从首都警察厅长吴思豫手里得到了一封蒋列数其"罪状"并有其亲笔修改手迹的信件,又从邵元冲口里得知:"蒋先生想请胡先生辞立法院院长。"胡坚决要求蒋出面,两人激烈辩论到深夜。第二天,胡汉民具书"辞职"。当日,移送汤山软禁。3月8日,移回南京,仍然处于软禁状态中。
  这就是本世纪30年代初著名的胡汉民"被囚"事件。早在同盟会时期,胡汉民就追随孙中山,献身革命,长期充任孙的助手,堪称"党国元老"。他当时任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南京国民政府委员、立法院长。"事发以后,举世骇然。"他的被软禁无疑是南京政坛上的一次强震。
  二、20年代末期至30年代初期的“党治”与“法治”之争
  要了解蒋胡之争,首先必须了解孙中山的有关思想和蒋胡之争的历史环境。
  孙中山是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他的目标一开始就定位在将中国建设为世界上的头等民主国家。但是,他又认为,这个境界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还在同盟会时期,孙中山和他的战友们即将中果实现民主和法治的进程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军政时期适用于革命军初起之时,军民共同受治于军法。训政时期适用于三年之后,各县军政府将地方自治权归之于当地人民,由人民选举地方议会议员及地方行政官员,同时制定约法,规定军政府和人民之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宪政时期适用于全国实行约法六年之后,其特征为制定宪法,由国民公举大总统,公举议员,组织国会,一切国事,均依宪法而行。此后,孙中山对他的"三阶段论"做过多次说明,其大原则虽始终如一,但也出现了某些相异或模糊之处。
  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参议院迅速制定了相当于宪法的《临时约法》,它规定了前此中国从未出现过的一系列民主原则。但是,曾几何时,即被袁世凯和北洋军阀扔进了字纸篓。孙中山多次发起护法运动,都一无所成,其旗号反而为曹锟、吴佩孚辈所利用。这种情况,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社会源远流长的封建传统和当时社会中强大的封建势力。但是,晚年的孙中山总结经验,却认为其原因在于人民没有经过必要的训练,"未经军政、训政两期,而即入于宪政",他说:"不经训政时代,则大多数之人民久经束缚,虽骤被解放,初不了知其活动之方式,非墨守其放弃责任之故习,即为人利用陷于反革命而不自知。"他甚至说:"辛亥之役,汲汲于制定《临时约法》,以为可以奠民国之基础,而不知乃适得其反。"这一时期,他接受苏俄经验,强调"以党治国"。1924年1月,孙中山起草《建国大纲》时,仅云:"(训政时期)得选举议员以议立一县之法律",没有出现"约法"二字。这就为后来滋生论争留下了缝隙。
  1928年6月,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等人所率领的国民革命军和平占领北京和天津,奉系军阀退出关外。同年8月,国民党召开二届五中全会,宣称军事告终,训政开始。会议决议,遵照孙中山"遗教",迅速起草并颁布约法。10月3日,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通过胡汉民、孙科提出的《训政纲领》。该纲领规定:训政期间,以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国民大会行使政权;平日则将政权付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由该委员会中的政治会议指导国民政府施行重大国务。同日,通过胡汉民等提出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其正副院长均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这样,国民党就提出了一个完整的以一党专政为特征的政治体制。胡汉民的《训政大纲提案说明书》将这一点表述得很清楚,很坦率:"一切权力皆由党集中,由党发施。"次年的有关决议甚至说:"中国国民党独负全责。"1929年3月13日,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胡汉民在开幕词中声称:"总理给我们的遗教,关于党的,关于政的,已非常完全,而且事实上都已条理毕具。我们只要去奉行,只要摸着纲领,遵循着做,不要在总理所给的遗教之外,自己再有什么创作。"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会议"确定总理所著《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和《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为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之根本法"。这样,孙中山思想就被凝固化、绝对化、法律化,而不能允许有任何发展和匡正。会议并就此作出说明,声称民国元年的《临时约法》当时就"不惬总理本意",所以后来总理即"不复以约法为言",这就明确否定了训政时期有制定"约法"的必要,也否定了二届五中全会的决议。
  胡汉民、蒋介石等推行的"党治"受到了民族资产阶级、自由知识分子和国民党内的非主流派以及部分地方实力派的反对。
  早在1928年8月,上海48个商业团体就曾组织请愿团,要求国民党中央"颁布约法"。1929年5月,胡适发表《人权与约法》,批评当时中国社会严重缺乏人权的现象:无论什么人,只须贴上"反动分子""土豪劣绅""反革命""共党嫌疑"等招牌,就可以任意侮辱其身体,剥夺其自由,宰制其财产;无论什么书报,只须贴上"反动刊物"的字样,就可以禁止。他要求制定宪法,或训政时期约法,用以"规定政府的权限"和"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7月20日,胡适进一步发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孙中山手拟的《建国大纲》提出疑问。该文认为,民国13年(1924年)的孙中山"简直是完全取消他以前所主张的约法之治"。该文由此进一步地批评孙中山"根本不信任中国人民的参政能力",其言论中有"根本性大错误"。文称:"民国十几年的政治失败,不是骤行宪政之过,乃是始终不曾实行宪政之过;不是不经军政、训政两时期而遽行宪政,乃是始终不曾脱离扰乱时期之过。"胡适明确地要求迅速制定宪法。他说:"我们不相信无宪法可以训政;无宪法的训政只是专制。"胡适的呼吁受到他的朋友罗隆基、马君武、张元济等人的支持。罗隆基称:"人权破产是中国目前不可掩盖的事实。"他尖锐地提出:"明火打劫的强盗,执枪杀人的绑匪",其"蹂躏人权"的危害,"远不如某个人,某家庭,或某团体霸占了政府的地位,打着政府的招牌,同时不受任何法律的拘束的可怕"。同年12月,胡适将他自己和朋友们的文章编辑为《人权论集》。胡适、罗隆基等人的批评锋芒直指国民党的"党治",在当时的思想界掀起了要求民主、人权和法治的波澜。继胡适等人之后,国民党内的非主流派和地方实力派相结合,进一步掀起批判独裁,要求实行民主和法治的潮流。
  国民党三大之后,以蒋介石、胡汉民为代表的国民党主流派掌握中枢,权倾一时,但是,以汪精卫为首的改组派和以邹鲁为代表的西山会议派则处于失势地位。他们以反对蒋介石的“专制”“独裁”,要求“民主”、“法治”为名,积极进行反蒋活动。和他们站在一起的有晋系阎锡山、西北军冯玉祥、桂系李宗仁等地方实力派。1929年1月编遣会议后,他们的利益、权力、地盘受到损害,因此,力图武力倒蒋。
  1930年2月10日,阎锡山首先发难,提出“礼让为国”,要求蒋介石与自己同时下野。3月15日,冯玉祥部鹿钟麟等人通电,拥护阎锡山为陆海空军总司令。自然,南京国民政府视此为叛逆,下令通缉阎锡山,并于5月1日发布讨伐令,持续6个月的中原大战由此展开。同年7月13日,反蒋各派在北平联合成立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汪精卫等在《联名宣言》中指责蒋介石:"背叛党义,篡窃政权",将民主集中制变为个人独裁。宣言称:"本党目的在扶植民主政治,蒋则托名训政以行专制。人民公私权利剥夺无余,甚至生命财产自由一无保障。"8月7日,再次发表宣言,指责蒋介石借党治名义实行独裁,"号称训政,于今三年,而约法一字亦未颁布"。宣言称:"吾党提倡民主政治四十余年,民国成立亦已十九年,而仍滞于极端专制之境,此诚吾党之大耻,而国民之大不幸。"宣言表示,决于最短期内按照孙中山遗教筹备召集国民会议,制定约法。汪精卫为此特别说明,孙中山晚年所批评的是民初制定的"实际即是宪法"的《临时约法》,至于《孙文学说》中所说“训政时期的约法”,其目的在于确定政府对人民的关系,限制政府对于人民的权利的干涉程度,仍为革命时代所必要。汪精卫不是胡适,他不敢对孙中山稍有批评,只能在其学说的范围之内做文章。
  9月1日,“扩大会议”诸人在北平成立以阎锡山为主席的"国民政府"。15日,成立包括罗文干、周鲠生等六名法学家在内的约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约法并向全国征询意见。其间,曾计划聘请胡适为起草委员,胡也认真地和罗做过讨论,意见"大致相投"。在南北两个"国民政府"兵戎相见的关键时刻,张学良支持蒋介石,率兵入关。阎锡山被迫退回山西。汪精卫、邹鲁等眼看失败在即,决定抓紧时间演出最后一幕,向南京政权作一次"悲壮"的宣传战。10月27日,"扩大会议"在太原继续开会,通过约法起草委员会所拟《中华民国约法草案》,用以作为"宪法未颁布以前的根本大法"。该草案所规定的人民人身、财产、居住、集会、结社、言论等"私权"和选举、罢官、创制、复决等"公权",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出现代民主思想,与胡适等人权派的观点一致,而与南京国民政府一党专政下的情况迥然相反。《大公报》曾评之为"从理论言,此项草案实有许多优点","极合人权法理","比较任何国家现行宪法为周密"。同日会议即将草案公布,"征求全国人民真实意见及正当评判"。次日,汪精卫等人离开太原,转到天津、上海等地活动。
  "扩大会议"的组成人员很复杂,其中大部分人员并不是民主派,其反蒋目的也并不都很纯洁,但是,他们是非主流派或在野派,在和主流派斗争时,有可能看到主流派所不可能看到或不愿意承认的现实,为争取民心,他们所批判的,所用以作为旗帜的,也可能反映出人民的某些要求或愿望。民主和法治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应该承认,"扩大会议"诸人对南京国民政府以"党治"为名而专制、独裁为实的批判,对民主和法治的呼喊,以及太原"约法"的起草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曲折地反映出近代中国的历史发展要求。
  胡适等人权派的出现,中原大战的爆发,"扩大会议"的召开,这一切表明,在当时的中国,要求制定约法不仅已经形成思潮,而且形成了势力,威胁着南京国民政府的统治地位。
  三、蒋胡在制定“约法”问题上的分歧与冲突
  面对自由派知识分子和"扩大会议"派的"法治"要求,国民党主流派内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态度。蒋介石企图接过胡适等人的口号,召集国民会议,制定约法,而胡汉民则坚持一贯主张,反对在当时召开国民会议,制定约法。
  胡适要求制定宪法,批评孙中山的文章发表后,招来了国民党一场颇具声势的"围剿",极端分子甚至要求将胡适逮捕法办。但是,蒋介石特予"优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1930年10月3日,蒋介石所率领的南京"讨逆军"克复开封,阎锡山、冯玉祥、汪精卫等人的失败已成定局。同日,蒋介石致电南京国民政府,前所未有地首先作出自我批评,声称"中正自维凉德,诚信未孚,对人处事,每多过误"。电报建议,在军事大定之后,赦免陈炯明、阎锡山之外的所有军事、政治上的"罪犯","取消通缉,复其自由"。电报甚至提出,共产党员个人如能"悔过自新","得有切实保证人",可以"暂予缓刑",三年之后,实无"犯罪行为"时,得确定赦免之。同日另电国民党中央,要求在最短期内召集四中全会,讨论提前召开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便进一步讨论召集国民会议,起草宪法,"准备以国家政权奉还于全国国民"等问题。蒋并提出,在宪法未颁布以前,先行制定训政时期适用的约法,"使《训政纲领》所规定,与《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之《政纲》,益能为全国人民所了解"。上述两电,通常称为"江电"。10月10日,蒋介石发表文告,进一步作出革新姿态,声称"负责建国之中央,则尤必于讨逆胜利之后,紧接之以政治之刷新。"蒋介石的"江电"受到部分舆论赞许,视为"制度上之重要改革","开政治的解决之端",但是,却遭到胡汉民的顽强抵制。胡面谕中央通讯社负责人,"要等到中央常委会讨论决定后才能公开"。11月13日,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三届四中全会开幕,蒋介石的提议虽被列为主席团提案,但在会前审查时,由于胡汉民力持异议,做了很多修改。15日,张群等人提案,支持蒋介石,要求采纳"扩大会议"等"反对者的意见",立即召开国民会议,制定约法。提案称:"今日通称党国,固非党高于国,或党即国之解释;党与国的机关,不能混合"。又称:召开国民会议,可以密切国民党和人民的关系,增进与人民的团结。该提案还对三全大会将孙中山遗教定为"最高之根本法"的有关决议明确提出异议,认为孙中山的遗著"不含法律性质者亦复不少"。但是,该案遭到胡汉民的强烈反对,胡称:该案已经三全大会决定,不必讨论。他并称:孙中山所指约法,乃是军政时期,对军政府而言;民元时期的"约法"就是宪法,"非我们之约法";
  "总理在《建国大纲》内,就没有提到约法两个字,而单讲训政了。"胡汉民在国民党三届四中全会的有关发言不是偶然的。早在1928年,他就在《训政大纲提案说明书》和有关演说中批判民初制定《临时约法》的举措,强调必须坚持孙中山设计的"训政程序",反对"躐等而上"。1929年9月23日,他在一天中两次发表演说,重申孙中山晚年的观点,指责民初制定《临时约法》,"不遵守总理训政方案,已误国家。"他说:人民必须首先受训练,"到了能运用自治民权,方能有宪法";如果"人民不知如何运用参政权,宪法岂不是假的"。他并以三全大会的决议为依据,不点名地批评胡适等人,声称"总理的一切遗教就是成文的宪法","如再要另外一个宪法,岂非怪事!"1930年1月,南京国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长集易堂提出《人权法原则草案》13条,拟作为"实质约法"的一部分,但是,在胡汉民主持召开的国民党中常会上,此案也以上文同样的理由被决定"缓议"。对于扩大会议诸人提出的制定约法的主张,胡汉民更斥之为"胡闹",再次强调,孙中山的"主要遗教"已被定为"效力等于约法的根本大法",不应将之"一齐搁开,另寻一个所谓约法"!由于胡汉民的反对,国民党三届四中全会未能就是否制定约法一事作出决定,仅议决于次年5月5日召开国民会议。会议通过的蒋介石有关提案也是模糊的。这次会议,蒋虽被加推为行政院长,但"江电"所提召开国民党四全大会等意见,或被否定,或被搁置。
  三届四中全会结束后,蒋介石加紧筹备召开国民会议。1930年12月末,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法,次年1月,成立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总事务所,以戴季陶为主任,孙科为副主任。2月15日,加派陈立夫为总干事。
  按蒋介石的意思,这个国民会议仍然要制定约法。但是,胡汉民继续反对。1月5日,胡在立法院演讲,列述孙中山的有关主张,而不及约法二字。他说:"关于国民会议的一切,无论是会议前的召集,会议中的讨论,必须完全遵依总理的遗教。"他表示,希望大家"能深识国民会议的性质、组织效能,避免许多无谓的误解。"2月24日,胡汉民、戴季陶、吴稚晖、张群等在蒋介石处聚会,商讨约法问题。张群力主"立宪救国",受到胡汉民的强烈批驳。胡称自己是"真的为约法宪法而奋斗者",但他坚持当时条件不够,"各项法律案还没有完备","军权高于一切","约法这件东西,寒不能为衣,饥不能为食,有而不能行,或行而枉之,只于人民有害"。同日,《中央日报》记者访问胡汉民,征询胡对于国民会议的意见。胡称:"我追随总理数十年,总理之重要著作,我亦曾参加若干意见,从未闻总理提及国民会议应讨论约法一语。"他提出,国民会议的议题只应限于孙中山手定的三项:谋中国之统一;谋中国之建设;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这就将他反对国民会议讨论约法的态度彻底公开了。胡汉民的态度使蒋极为愤怒。2月25日胡汉民谈话见报的当天,蒋介石即在日记中写道:"彼坚不欲有约法,思以立法院任意毁法、乱法,以便其私图,而置党国安危于不顾。又言国民会议是为求中国之统一与建设,而不言约法,试问无约法何能言建设!"28日,他在《致胡汉民函》中尖锐地责问说:"遍查各国历史,在革命政府成立而统一亟需巩固之时期,是否均有一全国国民公守之大法?今即退一步而政府不提出训政时期之约法案于国民会议,亦必由国民会议自身决定应否议及约法,乃先生必预欲剥夺国民会议提及约法之权,是直欲限制国民会议,压迫国民会议,使国民会议之真意全失,仅预为捣乱者再留一为约法而战之题目而已。"蒋介石高度评价约法的作用,称之为"本党与中国生死存亡之最大关键"。他认为,孙中山晚年并无不要"约法"的主张。《日记》称:"总理革命,主张严弃民国元年参议院之约法,而重定训政时期之约法,是审正革命之约法,而非不欲有约法也。"他和汪精卫一样,也只能在孙中山思想的范围内做文章。
  蒋介石虽然早年就参加辛亥革命,但始终并无多少民主思想。他此际之所以重视约法,主要是中原大战和北平扩大会议的刺激。《致胡函》称:他的"江电"是"积数十万将士之鲜血、战地无数人民之牺牲,疮痍满目,痛定思痛,惩前毖后,滴滴血泪之所成"。这段话虽不无美化自己之嫌,但道出了他的"政治刷新"主张和中原大战之间的关系。同函又称:"两年以来,党国多故,叛变纷起","不能不为拔本塞源之计,以求战祸之永不复行"。这段话比较真实地道出了问题的实质。中原大战是国民党统一中国后第一次大规模的军阀混战。双方动员兵力高达160万人,其中"逆军"伤亡20万,"讨逆军"伤亡近10万。它不仅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也严重威胁着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蒋介石不得不接过政敌的口号,力图以此争取人心,剥夺反对派的借口,从而稳固自己的统治。
  这一时期,蒋介石思想中确有某些"刷新"的念头。除赦免军事、政治犯、制定约法外,废除国民党代表大会的指定和圈选制度亦是一例。
  国民党采用指定或圈选制由来已久。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共有代表406人,其中指定者211人,圈定者122人,选出者仅73人。当时就受到不少地方党部的反对。三全大会甫经闭幕,所谓"护党救国第一方面军"等反蒋力量即乘时而起。北平扩大会议宣言更称:"本党组织为民主集中制,蒋则变为个人独裁。伪三次代表大会指派圈定之代表数在百分之八十以上。"针对这种情况,蒋介石曾在日记中写道:今后"各省党部选举绝对自由,不再圈定,而一切议案亦绝对公开"。他还表示,即将召开的国民会议"必须自由提案,自由决议,不加限制"。尽管蒋介石的目的是"阏绝乱源",巩固统治,但是,赦免军事、政治犯,制定约法,自由选举、自由提案,议案公开,等等,毕竟是在向着现代民主和法治前进。他在"江电"中重提曾作为国共合作基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也颇有耐人寻味之处,无奈蒋介石专制、独裁成性,一遇到反对意见,他就又用起老套路来了。
  四、蒋胡矛盾的其他方面
  除了约法之争,蒋胡矛盾还有其他一些方面:(一)胡汉民多次批评国民党、国民政府行政院和蒋介石本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即以"造成廉洁政府"相号召。2月16日,胡汉民发表演讲,指出四年中不曾检举过一个贪官污吏。他质问道:"我们能相信今日之政府,是真实廉洁了吗?政府之下的公务人员,是真实都奉公守法了吗?不待言,是一个绝大的疑问。"同日,又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发表演讲称:"目前我们党的生气,似乎一天一天在那里消沉了。""从前国民党包办一切,不许人家来染指,现在则包而不办,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阶级。"胡汉民当时此类言论很多,其最尖锐者为批评南京国民政府"政不成政,教不成教",这使蒋大为不满,指责其"诽谤行政院","漫肆讥评","若必欲使中央信用丧失,革命无由完成而后快者"。
  在国民党历史上,胡汉民是老资格,而蒋介石只是后生小辈,因此,胡汉民对蒋介石批评、教训起来也常常不留余地,蒋介石对此尤为恼火,指责其"以政治一切罪恶推于中正一人之身,而以军人不懂政治之诽谤,诋之于中外人士之前"。(二)胡汉民反对召开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要求蒋介石辞退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一职。"江电"中,蒋要求提前召开国民党四全大会,胡反对;及至法定时间已到,胡仍然反对。其原因,据蒋称,是由于胡要求蒋辞退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一职未能如愿。《致胡函》称:"先生尝对中正等自诩政治手腕,惟史太林差可比拟,其不欲第四次代表大会早为召集,是否以强迫中正辞退组织部未遂所欲,乃致先生之个人布置未周妥,所以模仿史太林者尚须逐渐准备?"(三)胡汉民企图以立法院牵制以蒋介石为首的行政院。胡汉民认为:"立法者只该忠于党,忠于国,忠于由法律案所产生的政治设施。"他企图以立法来限制行政,补救行政的过失。对此,蒋介石指责其为"阻碍革命,破坏《建国大纲》之精神。"《致胡函》称:"今先生对于政制之应单纯简捷者,必使之复杂纷纠,以致一切政治皆东牵西制,不能运用自如。""必欲以五院院长牵制行政,且皆欲以立法院主张是从,而以立法院为国民政府之重心。"(四)立法院搁置《邮政储金法》。1930年,行政院交通部曾将《邮政储金法》交立法院审议,但胡汉民认为,邮政储金关系国家财政的周转和挹注,因此持审慎态度,该案始终未获通过。对此,蒋介石指责说:"行政院要案,有搁置一年之久不得通过者。"(五)立法院对《中日关税协定》提出质疑。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即推行"改订新约"运动,企图修改鸦片战争以来列强陆续加在中国身上的不平等条约。其内容之一是改订关税条约,实现关税自主。但是,南京国民政府的这一正当要求却遭到了日本政府的蛮横拒绝。经过艰难谈判,直到1930年5月,日本才在列强中最后一个与中方签署协定。中方承诺每年从海关税收中提取500万元,用以偿还北洋政府向日方的借款,同时允诺三年内不提高日本对中国出口的主要货物的关税率;日本则承认中国的关税自主权。由于让步较大,立法院提出质问,蒋介石当时在前方,命人询问胡汉民:"军情紧急,胡先生这样干,是不是想推翻政府?"胡对来人答称:"签订法律案,不经立法院认可,是违法"。
  他指责主持谈判的外交部长王正廷"昏聩糊涂,擅签协定",建议撤职查办。对此,蒋介石指责为"反对外交,妨碍税法"。(六)胡汉民反对以官职为手段拉拢东北将领。1930年,为了动员张学良出兵攻打"扩大会议"诸人,蒋介石曾于当年6月提名以张为陆海空军副司令。中原大战结束后,蒋介石又准备简拔张的部属为国府委员及部长,对胡表示:"要与汉卿合作,非这样办不可。"但胡立即驳蒋说:"不应该用这种拉拢凑合的卑劣手段","国家的名器也不应该这么滥给人","在中央的意义之下,对于国内的任何个人,都谈不到什么合作"。对此,蒋介石指责为"阻碍和平,破坏统一"。《致胡函》称:"统一告成,东北竭诚拥护中央,我中央正宜开诚相与,示以大公,使各省心悦诚服,怀德知威","乃先生褊狭怀疑,必曰东北无诚意,严防固拒,屏诸化外,凡有提议东北之人与东北之事者,先生必从中阻挠,竭力反对。推先生之意,若必欲使中央失信于东北,引起东北对中央之恶感,使中央原定之和平政策不能实现,军政不能统一,党国永无安宁之日,诚不知先生是何居心也?"(七)反对蒋介石提出的"赦免军事、政治犯"的方案。胡汉民认为,蒋的方案过于宽大,在制定《政治犯大赦条例》时没有完全采纳其意见。对此,蒋介石指责说:"其对于赦免政治、军事犯亦多不赞成,今《大赦条例》与余江电条例相左甚多,以胡同志要主张如此,故中央同志亦无所异议。"蒋介石对胡汉民的指责尚多,如"任意破坏财政",包庇援引廖仲恺案的嫌疑分子,引用许崇智,接济曾计划谋害蒋介石的陈群、温建纲等。或无事实,或非事实,本文不拟一一列举。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蒋胡之间逐渐积累了若干矛盾,涉及许多方面。但是,在各项矛盾中,胡对蒋的批评和牵制则是招致蒋不满的主要原因。直到1934年,蒋还在日记中恨恨地写道:"五院制乃总统集权制之下,方得实行。否则未得五权分立之效,而必起五院斗争之端;未得五权互助相成之效,而反生五院牵制纠纷之病。胡汉民不明此理,专以私心自用,竟至党国衰败而无法建立健全之中央,其肉岂足食乎!"蒋是个独裁主义者,追求、神往的是大权在握、个人专断的"总统集权制",岂能容得别人的批评、牵制和反对呢!
  五、软禁胡汉民事件的影响
  软禁胡汉民的当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全体到蒋宅赴宴,得知胡汉民的"罪状"后,相顾失色,"皆噤不作一言"。蒋称:"诸同志既认展堂举动不对,应即请其辞职。"他提议于明日召集中常会,推举林森继任立法院长,邵元冲继任国民政府委员兼立法院副院长。诸人仍不敢开口。蒋称:"诸同志既一致同意,明日即照此办吧!"陈立夫依仗他和蒋多年的密切关系,客散后拉着叶楚伧去见蒋,叶仍然一句话不说,陈也不敢提出相反意见,只劝蒋"就此罢手,千万不要走极端","再予监禁是不妥的"。但蒋一不做,二不休,盛气表示:"已经做了,就没有办法再掩饰了。"3月2日,蒋介石在国民政府纪念周报告,"面带怒容",指责胡汉民"在中央未有具体决议以前,徒凭个人见解,发为国民会议不当议及约法之言论"。蒋报告后,国民党中央随即召开临时常务会议,通过蒋介石、戴季陶、于右任、蔡元培、孙科等12人提议,决定召集国民会议,"排除一切困难与谬见",确立约法,推吴稚晖、王宠惠等11人为约法起草委员。会议同时通过决议,声称"胡汉民同志因积劳多病","不足膺重要繁剧之任",辞去本兼各职。据孙科回忆,会议情况是:"半句钟之久,无一发言,后蒋作默认,糊涂通过"。3月9日,蒋介石再次在国民政府纪念周报告,一方面继续用"辞职"说掩盖"暴力软禁"的真相,一面大肆鼓吹"党员、官吏无自由"论,声称:"革命的党和革命的政府,因为革命的需要","随时可以限制党员与官吏各人的自由","所以胡同志的行动是否自由,不是什么重大的问题"。云云。软禁胡汉民后,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进一步发展为全面个人独裁。自此,南京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仅存的一点民主气氛扫地以尽。国民党元老们记取教训,"咸袖手结舌,莫敢一言"。然而,任何独裁统治的力量又都是有限的。人们在辇毂之下的南京无法吭声,但是,在蒋介石鞭长莫及的地方就无所顾忌了。
  从3月3日起,属于改组派系统的上海《华东日报》连续发表评论,抨击蒋介石的"独断专行",认为"欲谋解放,除彻底反对个人独裁,实现民主政治外,绝无他道可循"。天津《大公报》也发表评论,认为"政治意见既不能无争,要当以言论为工具,以多数决从违","轨道内之论争,无论党治、法治之国家胥应允许。盖不如此,则政治必腐化,国家必退步"。8日,上海各省公团驻沪联合办事处通电指出:"专制民主,誓不两立",要求南京各院长,各部长,"去职远引","勿为一姓之走狗"瑏瑠。同月底,中国国民党党权运动总同盟发表《讨蒋宣言》,要求开除蒋介石党籍,撤销其本兼各职瑏瑡。古应芬是胡派重要人物,软禁事件发生后,他最早致电蒋介石表示不满,旋即在广东联络陈济棠等人组织"策划机关",研究救胡及组织"西南政府"方案瑏瑢。4月30日,邓泽如、林森、萧佛成、古应芬等四人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身份联名通电,弹劾蒋介石有"违法叛党"等六大罪状。5月3日,陈济棠以第八路总指挥的名义,率领所部陆海空各军将领联名通电,要求蒋介石"引退"。11日,桂系李宗仁、白崇禧率张发奎等全体将领通电,声援陈济棠等,声称"本军业经下令动员",愿与各方袍泽"趁时奋起,会师长江,底定金陵"。
  “扩大会议”诸人自离开太原后,反蒋活动的重点转入舆论宣传方面。汪精卫于3月14日发表宣言,指责蒋介石"一面摆酒请客,一面拔枪捉人,以国民政府主席,而出于强盗绑架之行径"。其后,连续发表文电,以"颠覆个人独裁,树立民主政治"及"恢复民主集权制"相号召,呼吁各反蒋派系联合起来。他探悉粤方酝酿反蒋后,即积极表示愿意参加。广东方面秘密征询胡汉民的意见,胡表示同意。南京国民政府内部此际也发生分化。孙科原是蒋倒胡依靠的人物,但他由于看不惯蒋的作为,离宁赴沪,消极抗议。5月5日,致电蒋介石称:"历代各国元首罪己,事本平常",要蒋"自讼自劾"。21日,秘密偕唐绍仪、许崇智、陈友仁离沪赴港,和汪精卫、白崇禧等会面,讨论两广合作讨蒋问题。此后,他即成为西南反蒋阵线中最激烈的人物,演说中有云:"蒋不是寻常老鼠,是一个疫鼠,传染甚速,倘我们不忍些痛,急扑杀之,则全国皆亡不可!"联络既有端绪,唐绍仪、邓泽如、古应芬、林森、萧佛成、汪精卫、孙科、陈济棠、许崇智、李宗仁、陈友仁等于25日联署,通电要求蒋介石在48小时之内下野。27日,汪精卫、孙科、邹鲁等在广州召开"国民党中央执、监委非常会议",成立"国民政府"。除了原北平扩大会议的人马之外,又新增了一批反蒋分子,形成国民党内非主流派系的更大联盟。一个北平,一个广州,前后两个反蒋的"国民政府",用以号召的旗帜都是"民主"与"法治"。
  由于九一八事变的爆发,广州非常会议所成立的"国民政府"虽然很快撤销了,但是,宁粤对立的局面却一直延续到1936年,长达五年之久。
  六、余论
  “民主”与“法治”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历史的基本走向。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是,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法律又是极为重要的。其中,约法、宪法等"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民主原则,规范执政者和人民彼此的权利义务,就尤为必要而不可缺。在强权统治下,法律有时会成为具文,但是,它提供了人民保护自己、揭露强权的武器,还是比无法好。因此,20年代末期,胡适等人要求在国民党统治下制定约法或宪法,保障人权,虽有其局限,但却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合理要求。扩大会议承继这一要求,以之作为反蒋口号,正是看到了这一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蒋介石将这一口号接过来也是看到了这一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中国长期处于专制统治之下,个人专断和独裁已经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和行为定势。当蒋介石与胡汉民发生政见分歧时,既不能诉诸民主的协商和讨论,又不能诉诸辩论与表决,而是无限上纲,暴力软禁。原本是追求民主和法治的努力(虽然是表面上的和形式上的)却变为反民主、反法治的演示。这一事件深刻地说明了现代中国民主进程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胡汉民与蒋介石的矛盾不仅是复杂的,而且是多重交叉的。就胡汉民将孙中山"遗教"绝对化,反对制定约法来说,他不懂得现代的民主和法治,但是,他又企图运用现代的多权分立制度来反对蒋介石的个人独裁;就蒋介石来说,他准备召开国民会议,制定训政时期约法,显示出他企图迈上民主和法治的道路,或者说,他企图以民主和法治来装点门面,但是,当他遭到牵制,面临反对意见时,他又用粗暴的办法践踏了现代民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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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6-10-20
民国四大书法家之胡汉民

    胡汉民,中国国民党元老和早期主要领导人之一,也是国民党前期右派代表人物之一。
    胡汉民(1879~1936年),广东番禺人。早年求学菊坡书院学海堂,20岁任广州《岭海报》记者。
胡汉民(左)、伍朝枢(中)、孙科(右)在轮船上

  胡汉民1902年赴日本留学,入东京弘文学院师范科,未久退学回粤任教。1905年再赴日本,入东京法政大学,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任评议部评议员、《民报》编撰。1907年随孙中山先生赴河内,策动武装起义。
胡汉民(书法对联)镜心

    1909年任同盟会南方支部支部长,策划广州新军起义及黄花岗起义。辛亥革命时任广东都督,后随孙中山赴南京,出任临时大总统府秘书长,旋回广东任都督兼民政长。二次革命失败后亡命日本,任中华革命党本部政治部部长。1917年任广州护法军政府交通部总长。1921年任广州非常大总统府总参议兼文官长,国民党“一大”任中央执行委员,兼广东省长。孙中山北上后留守广州,代理大元帅职。
胡汉民(楷书)“风雨时节”

    1924年以后胡汉民主张反共。1925年8月因涉嫌廖仲恺被刺案,一度被拘,旋赴苏联考察。1927年4月与蒋介石合作反共,主持在南京成立的国民政府并任中央政治会议主席。1928年赴欧洲考察,回国后任立法院院长。1931年2月遭蒋软禁,10月获释。后至广州,成为南方实力派反蒋精神领袖。晚年标榜抗日、剿共、反蒋三大政治主张。
郑毓秀(前排左2)与蒋介石(前排左1),胡汉民(前排右2)等人的合影
    1935年胡汉民被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次年5月2日在广州病故。所著《三民主义的连环性》等,为国民党阐释三民主义的代表作。

1929年的胡汉民于南京唐山温泉
胡汉民(隶书)

  胡汉民工书,能诗,擅文。精于隶书,尤工曹全碑。其作品90年代在国内市场上很少见,1996年翰海推出其《行书》立轴,以1.54万元成交。步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书画收藏的急剧升温,胡汉民的书法时常在拍卖会上露面,但价格不高。2000年,其《隶书》立轴在荣宝获价2.42万元;2002年,其《行书七言四屏》在上海崇源获价1.98万元;2007年,其《书法对联》在嘉德获价2.8万元,《节临汉碑文字》在匡时国际获价2.8万元,《行书词一首》在西泠印社(微博)获价4万元。2008年,其《隶书对联》在北京永乐以3.13万元成交。2010年,其《隶书七言绝句》在北京传是获价15.68万元,价格突破了10万元大关。总体看,胡汉民书法作品的价格平平。
胡汉民(隶书)水墨紙本立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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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6-10-20
旧事如天远:1928年孙科胡汉民伍朝枢环游世界经新加坡
1928年孙科胡汉民伍朝枢环游世界经新加坡
新加坡华侨欢迎孙科、胡汉民、伍朝枢

    新加坡中兴报(办于1907年)职员之重遇,右起首任总理林义顺、首任总编辑胡汉民、首任副总编辑何德如
王宠惠与新加坡华侨林义顺等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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