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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菜知县”胡寿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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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说蓉城”第四期 胡寿安·清俭绝伦
来源:成都市纪委、成都市地志办

    胡寿安(生卒年不详),字克仁,安徽黟县横冈村人。明永乐年间任新繁(今属成都市新都区)知县。他“清俭绝伦”,在新繁期间种萝卜为食并作为送人之礼,时称“菜知县”;以苦为乐,用纸做蚊帐并作《题纸帐》诗,流传数百年;而他“责子别妻”的故事,更成为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史上的著名典故,与宋代赵抃“一琴一鹤”故事一样,是古代成都奉献给全国人民的宝贵廉政文化遗产。

责子别妻

    据史料记载,胡寿安于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春天出任新繁县知县。他“性清俭,在官未尝食肉”。他的儿子从老家千里迢迢来新繁看望他,逗留两个月,吃了两只鸡。胡寿安知道后非常生气,指责道:“饮食之人,则人贱之。我为官二十多年,一直以奢侈为戒,生怕不能清廉始终。如今你这样喜欢大吃,以后养成习性,成为吃喝之徒,岂不是要累及我一生清廉的名声吗?”儿子听罢,伏地认错,自此与父亲一样甘于淡泊。
    胡寿安曾任职于河南信阳、河北获鹿,到新繁已是第三次担任大县的知县,但他从没携妻室赴任。有人说:“你的名声倒是好了,可是你的妻子有多难受呢?”他回答说:“此庸者之见也。我怎么会不念及与糟糠之妻的患难之情呢。走上仕途的人,一开始都想磨练自己,希望保持清廉的名誉与节操。可是到真正做了官、有了权,则青松改色,被耳目、玩好、声色之物丧其良心、败其身家者,比比皆是。况且女人和小孩的性情就像水,只要有人拿金珠锦绣等炫目的东西引诱他们,他们一定会瞒着我收取。即使侥幸不被我知道,但等我离任之后,人们必然会笑骂说,胡某人言行不一,对外装廉洁,内心实际很贪婪。所以,我怎么能带妻子和我一起上任呢?”
青菜知县

    胡寿安“在官惟粗衣粝食”,生活极其俭朴。史料记载说,在新繁期间为节约开支,他利用闲暇时间在县署后院开垦菜圃数畦,种植芦菔(即萝卜)自食,有客人来了,将萝卜放在果盘里作为待客之物,临走时还作为馈赠之礼。新繁人民感其清廉,呼之“菜知县”。
    胡寿安不但甘于清贫,而且以苦为乐。据《新繁县志》记载,在新繁期间他的床榻从不用罗帐,而是用他自制的一顶纸帐。并作《题纸帐》诗,戏言:“紫丝步障簇春华,卧雪眠云自一家,雪又不寒云又暖,扶持清梦到梅花。”
    史料还记载了胡寿安抵御美色诱惑的事:彭县去世县令的寡妻王氏,年少、貌美,资产千计,羡慕胡寿安之才德,想嫁给他为妾。他回答说,你这是要让我脸面“扫地而尽”啊,“彼虽有西子之妍,季伦之富”,但如果我不感兴趣,这些对我又有什么用呢?来传话的人大愧而退。
以民为本

    胡寿安自己甘于清贫,但却把老百姓的福祉放在第一位。他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乡间田野向老百姓征询民情,“事有不便于民者辄罢之,有益于民者皆举而行之”。每逢新年岁初,都要“廵视乡村,劝民播耕”。每见有田地荒芜或房屋毁坏的,他问明原因,必定捐出自己的俸银帮助老百姓解困(“必捐俸以资给”)。遇到旱涝大灾,更要郑重的“沐浴拜祷”,为民祈福。例如他到新繁的第一年(1415年),就逢新繁“数月不雨,田畴龟裂”。说来也巧,他“沐祷于神”后第二天就下起了大雨,老百姓都认为是他的诚心感动了上天。在新繁期间他“重农事、省工役,催科鞠讼、不事鞭箠”,老百姓过上了安定祥和的生活。
去时还似来时贫

    永乐十六年(1418年)春,胡寿安在新繁三年任期满,赴京接受考核。离开时囊空如洗,除了数箧书籍,唯有一匹老马准备卖了充当路费。但临卖时,老马忽病,他命兽医陈某治疗,但几天都没见好。这时,陈某家人来报其妻病亡,要等他回家方入殓殡葬。陈某听后痛哭,对来人说:“妻已死,我回到家也不能复生,宰公平日粗衣粝食,抚民如子,未尝取百姓半文钱。官吏没能欺负我们,里甲不敢侵扰我们。我们百姓能耕种田地,安定生活,这都是宰公之恩德呀。如今赴京而马病若此,我如离去,马必危矣。宰公以何为路费呢?我宁可负亡妻,不可负宰公。”于是,写信告诉其子“勿俟我归也”。
    离开新繁那天,数以千计的老百姓哭泣着遮道相送,妇女和小孩“如悲亲戚”。他们准备了礼品,但都被胡寿安一概谢绝。诗友解定和尚素知他清廉,准备了几匹粗布和十只黄萝卜,诚恳的再三请他收下。实在无法推辞,他才收下一只萝卜,其余都还给了解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德高望重的匡荣宗等老人一把拉住他,强行留下了他的双靴以作留念。
    胡寿安空手而来,空手而去,留给世间的,除了无尽的怀念,还有他离任信阳时所写的那首著名的廉政诗篇:“一官来此几经春,不愧苍天不负民。神道有灵当鉴我,去时还似来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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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的县太爷——胡寿安
    “胡寿安,河南新安人(安徽黟县横冈村人),永乐中,由信阳知获鹿。性清俭,居官谨严,尝砥砺名节,以奢侈为戒。三宰大邑,不携妻子之任。在官,每甘蔬素,食无兼味。其子自家来省,二日烹二鸡,胡怒曰:‘饮食之人,则人贱之。今好大嚼,讵不为吾累乎?’或讶其过,胡曰:‘吾于是思之熟矣,是岂不念妻子者乎?但吾辈读圣贤书,论居官治民之法,必以古圣贤自期。及登仕路,则以声利、妻子之故,坏名节者多矣。’人多服其操。”

嘉靖本《获鹿县志》书影

   《获鹿县志》的编修者在这段文字后还有一段“志曰”,是这样写的:
     “廉吏果难矣哉?古之君子,以琴鹤自将,以布被脱粟自颐,且以素飱为戒。后之君子,奢豪日甚,食非珍异,服非锦绮,器非宝玩,举攒眉不屑。至于日用万钱,云无下箸处。呜呼!观于寿安之节,可省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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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菜知县”胡寿安“责子别妻”故事有感
    胡寿安,字克仁,明初横冈村人,以生员入国子监,历任信阳、获鹿、新繁知县。胡寿安常说“穷不忘操,贵不忘道”,其一生清廉自持,不事奢侈,穿布衣服,吃粗米饭,睡纸帐床。他为节约开支,闲暇时在县署后院开垦园地,种了很多蔬菜,用来自食待客,其下属和当地百姓均称之为“菜知县”,有关他“责子别妻”故事被后世广泛传扬。


    史载,明朝永乐年间,胡寿安曾任新繁知县。一次,儿子从家乡新安来看望他,在新繁的两个月中,吃掉了两只鸡。胡寿安得知后大怒,责备儿子这么贪吃,生怕毁坏了他清廉的名声。儿子很惭愧,接受了父亲的训导,并以此为戒。胡寿安在新繁做了三年的县令,始终没有带妻子、孩子同住。许多人对此不解,胡寿安笑着说:“我怎么不想念患难与共的妻子、活泼可爱的孩子呢?有些人做了官以后,受钱财、声色的诱惑而丢官败家的比比皆是。妇女、孩子们的意志不坚定,容易受到钱财以及珍稀之物的诱惑,他们可能背着我偷偷地收受贿赂。我不让妻子和孩子跟着我,我是不让他们损害我清廉的节操呀!”
    在中国历史上,“清白”一直是重要的家训族规,有北宋范仲淹族人建立的会讲堂谆谆教导,有司马光的《训俭示康》的频频告诫,更有宋代包拯《家训》的声声传教,也有胡寿安“责子别妻”故事的千古流传……胡寿安不仅自己廉洁自律,而且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上训诫儿子;为了不让妻子、儿女利用自己的权力谋取私利,他撇下家人自个独处,让家庭远离腐败的机会以坚守自己清廉的节操。作为封建社会的一介官吏,在升官发财、夫贵妻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社会环境中,实属难能可贵,值得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深思。
    “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家”是涵育民风、官风的基本单位,是助力反腐的第一道屏障。然而很多腐败案件展现出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家人涉腐”。如徐才厚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郑筱萸,一家三口悉数涉贪;刘志军与其胞弟刘志祥在铁路系统上演“贪腐亲兄弟”等等,这些案例的发生无一不与家风不廉、家人喜奢有关,这样的“家”成了阻碍官员清白的第一道障碍。“家风正,则民风淳;家风正,则政风清;家风正,则党风端”。家风是抵御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因而,党员领导干部当时刻把“清白”家风装进心间,真正抵御物质灰垢、道德雾霾的侵袭,用高尚的道德释放出人格的纯净以及恬淡自如的止欲情怀。(睢宁纪委 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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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时还似来时贫——胡寿安
    胡寿安,字克仁,明初横冈村人,生卒年不详。
    明洪武年间,以生员乡荐入国子监。永乐初(1404年),授信阳(今属河南)知县,旋徙获鹿(今属河北)知县,清慎自守,因父丧而离职。服满,起任新繁(今属四川)知县。寿安每到一地,下车伊始,必延请地方父老,询问当地利病情况,以定治理之举。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耐心劝民以耕种为本。每逢新岁年初,都下乡巡视,勉百姓早备春耕。见有田亩荒芜或房屋摧坏之农户,必询问其窘困原因,并捐俸以资助解之。寿安素来性清节俭,粗衣粝食。床榻从不用罗帐,挂的是一顶纸帐,并在纸帐上书《题纸帐》一诗,以之自警:“紫丝步障簇春华,卧雪眠云自一家,雪又不寒云又暖,扶持清梦到梅花。”他常说“穷不忘操,贵不忘道”。
    知信阳时,曾遭遇“暴风连日伤稼”的重大灾情,他赈灾入村户、察灾情,亲到田间地头。回衙后还“沐浴拜祷”,为灾民祈福。民歌传曰:“信阳胡大尹,百姓皆苏醒”。任满三年离开信阳时,两袖清风,随身依旧还是赴职时的那几件简朴行李。《信阳州志》载,寿安离开信阳前,曾去当地城隍庙拜神,写下《任满谒城隍神》一诗:“一官来此几经春,不愧苍天不负民。神道有灵当鉴我,去时还似来时贫”。时接任新知县泰州武志学,读了胡寿安诗,深为感动,决心效法前任做一个对得起信阳百姓的好官,并和诗一首:“此来宣化布阳春,一念孜孜只为民。步武前贤宁敢后,等闲忧道不忧贪。”
    调任新繁后,为节约开支,闲暇时在县署后院开垦菜圃数畦,种植不少蔬菜,以供自食与待客。他种的最多的是葫芦,既可以食用,老葫芦做成器皿还可作礼物送人。属下及百姓感其清廉,呼之“青菜知县”。某年,其子自黟县老家千里迢迢前来新繁省亲,居有两月时间,只烹过两只鸡。寿安知道后非常生气,指责道:“饮食之人,则人贱之。我居官二十多年,常以奢侈为戒,生怕不能清廉始终。如今你这样大吃,岂不是因为我吗?”儿子听罢,伏地认错,自此与父亲同以淡泊为甘。寿安共历三县知县,从没携妻室赴任,难免有人劝说之,他说:“做地方父母官,首先得树立榜样,如携带妻室,玩乐声色,最终无不垮台。”闻者动容叹服。
    永乐十六年(1418年)春,寿安考绩优异调任京师。离任时囊空如洗,唯有一匹老马准备卖了充当路费。临卖时,老马忽病,寿安命兽医陈某治疗,几天都没见好。这时,陈某家人来报其妻病亡,要等他回家方入殓殡葬。陈某听后痛哭,他对来人说:“妻已死,我回到家也不能复生,宰公平日粗衣粝食,抚民如子,未尝取百姓半文钱。官吏没能欺负我们,里甲不敢侵扰我们,使我们百姓耕种田地,生活安定,这都是宰公之恩德呀。如今赴京而马病若此,我如离去,马必危矣。宰公以何为路费呢?我宁可负亡妻,不可负宰公。”于是,写信告诉其子“勿俟我归也”。
    离开新繁那天,城里百姓千余人长亭相送,凡以礼品相赠送者一概谢却。在实在无法推辞中,他才从诗友解定和尚的袋里取下一只萝卜,再从德高望重的匡荣宗老人手里收下一双布鞋。
蔬菜知县——胡寿安
  明洪武年间,四川新繁县知县胡寿安是安徽黟(yī)县横冈人,他曾任信阳、获鹿知县。胡寿安每到一地,总是实地查访,问民疾苦,新岁年初必下乡巡视,督勉春耕。见有田荒屋塌,必问明原因,并捐俸资助解困。在信阳离任时他曾赋诗明志:“一官到此几经春,不负苍天不负民。神道有灵应识我,去时仍时到时贫。”胡寿安当知县太爷,并不携妻小赴任,生活也十分俭朴,粗衣淡饭。他为官清廉,生活简朴。在新繁县,他在闲暇时开垦县署后园的荒地种萝卜蔬菜,以自食待客。蔬菜中种得最多的是葫芦,既可食用,其壳还能当礼品送人。有人以饭后带走一个葫芦壳为荣耀。县人感其清廉,亲切地称之为“蔬菜知县”。永乐十六年春,胡寿安因考绩优异调任京师。他离任时囊空如洗,卖了唯一的一匹老马充当路费。离开新繁县时,城里百姓千余人长亭相送,凡以礼品相赠送者,他一概谢却,堪称一代清官。
由此,让我想起了古人“责子别妻”的故事。史载,明朝永乐年间,胡寿安曾任新繁知县。一次,儿子从家乡新安来看望他,在新繁的两个月中,吃掉了两只鸡。胡寿安得知后大怒,责备儿子这么贪吃,生怕毁坏了他清廉的名声。儿子很惭愧,接受了父亲的训导,并以此为戒。胡寿安在新繁做了三年的县令,始终没有带妻子、孩子同住。许多人对此不解,胡寿安笑着说:“我怎么不想念患难与共的妻子、活泼可爱的孩子呢?有些人做了官以后,受钱财、声色的诱惑而丢官败家的比比皆是。妇女、孩子们的意志不坚定,容易受到钱财以及珍稀之物的诱惑,他们可能背着我偷偷地收受贿赂。我不让妻子和孩子跟着我,我是不让他们损害我清廉的节操呀!”
  胡寿安不仅自己廉洁自律,而且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上训诫儿子;为了不让妻子、儿女利用自己的权力谋取私利,他就采用了“清君侧”的笨办法,撇下家人自个独处,使他们无可乘之机,让家庭远离腐败的机会以坚守自己清廉的节操。作为封建社会的一介官吏,在升官发财、夫贵妻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社会环境中,实属难能可贵。
  我认为,胡知县的“责子别妻”与徐国元的“夫贵妻荣”再次警示我们:修身齐家是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正人先正己,廉政亦廉家。试想,倘若一个领导干部连自己都管不住,连一个家都治不好,何以“正人”?又何以当好官,从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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