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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胡氏通志》编纂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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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胡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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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5
— 本帖被 胡宁生 从 网内新闻 移动到本区(2018-11-27) —

2018年11月11日芜湖召开《安徽胡氏通志》 编纂推进会上的讲话

胡佳题

    一、方志,姓氏志与《安徽胡氏通志》志书,是中国史学典籍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早在《史记》、《汉书》中就已出现。方志,是地方志书的简称,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某一行政区域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被称为“一方之全史”。
    姓氏志,属于地方志的一种。它记述的是某一姓氏的血缘系统、源流播迁、文化传承、人物活动及社会生活的状貌,是一家一族只全史,是一家一族历史与现状的“百科全书”。
    《安徽胡氏通志》是安徽省地方志一部特色志。这部志书就是用“志”的形式写胡家的历史,《安徽胡氏通志》这个书名,有两个限制性定语和一个关键词,需要这个简单的解释。限制性定语之一:安徽。这是区域限定。但是区域性限定也是动态的。仅举一例加以说明,清康熙时,撤销江南省分设江苏、安徽两省。安徽则从安庆、徽州两府各取一字合并而成,旧时徽州一府六县,包括今宣城的绩溪和1949年划归江西的婺源,因此,志的内容凡涉到1949年前胡氏历史文化动态,当应将婺源囊括其中。限制性定语之二:胡氏。这是对象限定。本志只写胡氏,不写他姓,但在社会生活的历史过程中,姓氏也多有变化。可能他姓改胡姓,胡姓改他姓之事时有发生,其中人物关系及其故事亦在本志记述范围之内。一个关键词即通志在“通”,就是上下联通,左右贯通,前者是时间概念,后者是空间概念。在时间上,本志没有上限,下限至志书完稿之年。在空间上,安徽的东南西北全覆盖。我们就是要在这时空交错的坐标上找到安徽胡氏光芒四射的亮点。
    众所周知,国史、方志、家谱是中国历史文化大厦三大支柱,我们为什么不修通谱而要编通志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谱和志的区别:其一谱以世系为主要内容,旨在便于家族成员寻根问祖;志以文化为内涵,目的在于让人们了解胡氏历史和现状。其二,家谱根据传统惯例,应是秘而不宣,供之于家祠,藏之于家族,不对外公开;志书则可以公开出版,公开宣传胡氏的文化记忆与传承,使之成为社会化的公共产品,让世人都得以了解胡氏辉煌灿烂的文化。
    二、编纂 《安徽胡氏通志》 指导思想与思想方法
    本次修志,我们要以习近平同志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的一系统重要思想为指导。习近平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他还说“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他要求:一是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二是要“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国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他特别强调:“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习近平的一系列讲话,为我们本次修志指明正确的政治方向,编纂《安徽胡氏通志》正是紧跟时代步伐,在做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坚定不移地去做,把握好历史和时代脉博,分清主干,兼收并蓄,真正有鉴别、有扬弃地反映出胡氏文化的精华。
    关于编纂《安徽胡氏通志》的思想方法问题,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结合特定的历史背景去认识历史,用历史的眼光还原历史,而不是简单化地用当代的概念评说历史。尊重历史的实事,在志书编纂过程中尤为重要。我们修志就是为胡氏树碑立传,彰显胡氏文化的优秀传统,这一点必须明确。如果不能真实地反映历史真实,那编修出来的志书,起码是不完全的历史,甚至可能是被歪曲的历史。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方法: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的发展。使中华民族最基础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坚持“两创”方针,关键是要把握好继承与发展关系,处理好传统文化与当今时代的关系,主要看能不能把传统文化转换成教育国民、立德树人的精神财富,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不复古泥古,不简否定,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不断补充,拓展完善,使我们的通志成为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精神文化。
    三、编纂 《安徽胡氏通志》 基本原则和学术规范
    先讲基本原则。
    1、述而不论、寓论于述的原则。史书可以加以评论,志书则不行。这是志书与史书的一个很重要的差别。志书不能直接评论,但不是说不能表达观点,而是寓论于述。比如通过比较、统计、典型事例、选择用词的方法。就是用事实说话,从而让读者判断是非优劣。
    2、纵不断线、横不缺项的原则,所谓纵不断线,就是梳理出安徽胡氏在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发展变化的脉络,发现其规律性。所谓横不缺项,即全面地客观地描画出胡氏文化活动的方方面面的内涵,让人们看到安徽胡氏文化的真面貌、真精髓。
    3、生不立传、以事系人的原则,所谓生不立传,家传只能立已故者,生者一律不写传记,哪怕是最有名、最伟大的人物。所谓以事系人,人物传记、人物简介,只能写出其事迹,以事迹表现人物,让人感到真实可信。而不能给予任何主观评价。人物功过是非,留待历史公论,留待后世认知。
    4、通典不录、越境不书的原则,所谓通典不录,比如宗亲会议,祠堂庆典等一般不用记述,重大的有影响的会议和庆典活动可以出现在大事记中。所谓越境不书,就是不属于本省境内的人和事不记述。
    再讲学术规范。
    为确保志书质量,这里从学术角度提出三条规范规范性准则。一是纪世不纪贵。编修志书“纪世”是一个重要内容。古人说“崇本重源,昭信纪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客观地讲述,保留历史的原貌,绝不昧于见闻而盗袭衣冠,更没有拉大旗作虎皮的必要。二是传信不传疑。事无依据者不录,文献无征者不录。编纂通志,考信为难。正因为传信不易,所以必须以认真而严谨的态度来处理材料,比对求证,参合核实,做扎实的稽核工作,文献和实物材料中有疑惑的问题,求证后还是模糊不清的,一律不入志。三是存真不存伪。因年湮代远,有些材料变得真假难辨,还因为历史的原因,人为的因素,产生的讹错,以讹传讹,误以为真,这些都需要我们本着对历史、对社会、对家族高度的责任感,细致而缜密的考订,从而作出正确的甄别判断,去伪存真需要勇气和识见,所以不管采用什么办法,运用什么材料,我们都必须在这三条学术准则中框架内进行,以保证我们的《安徽胡氏通志》学术品位。
    四、《安徽胡氏通志》的编纂体例及行文规则
    (一)编纂体例
    志书在体例上,经过历代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整的规范,这里只是给大家提个醒,以引起重视和注意。志书体例主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七大块,另有序言、凡例、索引等,多种体裁综合运用,以志为主。下面分别是说作点说明:述,是指概述。用于全志各篇精华的概括提炼,通过概述俯瞰全书,勒其概要。记,即大事记。记载胡氏各个时期对当代或者后世有重大影响的大事、要事、特事,采有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的顺时记事方法。志,即各专志(篇)如通志里分合肥志、阜阳志、安庆志等,一般为以事为径的纪事本末体。传,即志书人物部分,分人物传记、人物简介、名人录及人物表四类。图,分照片、图片、地图、结构示意图等,用于充实志书内容,独立或辅助说明事物性状特点。表,分文字类目表和数字统计表等,用于丰富内容、补充及文字说明。录,即附录,用于记载不便入志,但需要保存的重要资料及其他内容。索引,将志书篇目或内容,人物姓氏等摘记编排,标注出处页码。
    (二)行文规则。
    其一是文风问题,志书采用语体文,记述体。述而不作,引而不论,用词准确,文约事丰,文风朴实,通俗流畅。志书的文体,与文学作品、理论著作、新闻报道,乃至工作总结之类的应用文都有很大的区别。文学作品可以想象,可以虚构,志书则以真实为生命,是要求客观真实地记述事件和人物,语言也必须质朴、简洁、流畅,不允许渲染、衬托、夸张。文学作品追求的是艺术的真实,志书则强调生活的真实。理论著作属于议论文和论说文。它通过真实材料和逻辑推理来表达自己的观点,简而言之,就是讲道理。志书必须用史料谈话,述而不论,寓褒贬于叙事之中,不直接阐明作者的观点。新闻报道包括消息、通讯、特写、调查、报告之类,讲究真实,但允许描写、允许议论,而这些都是志书所不允许的。工作总结之类的应用文,有固有的范式:开头、正文和结尾三部分。志书绝不采
    用这种格式,而是采用横断面的敷写方法,分门别类,由远及近,一一道来,更不容许有官话、套话。
    其二是篇目问题,志书由篇、章、目、子目结构全书。篇、章、目、子目的标题,都应开宗明义、不加修辞。诸如“概述”、“大事纪略”、“聚居村落”、“人物传记”等。志书序号,篇章用中文数字标明,日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周以下一般不用序号。行文中区分层次,以标题的字体(如黑体、楷体)相区分,不得使用“一是”“二是”之类。
    其三是称谓问题,人称一律采用第三人称,不用“我省”“我县”“我村”等称号,人名不冠“同志”“先生”“女士”之类称号。历史人物首次出现时,原则上可在姓名前冠以职务,如“宰相胡惟庸”、“中研院院长胡适”等。州、县、乡、镇、村名,沿用当时名称,必要时用括号注明志书下限时名称。各种机构、会议、著述、文件等名称,尽量使用简称,即使有约定俗成的简称,亦应概念准确,不能引起歧义。
    其四是数字和计量问题。数据以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中文数字的使用,一般出现在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中,如“十三五计划”、“名列第一”等,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表示数量千以下数值直接书写,如“756”、“893”等,数字过大,则采用三位分节法书写。计量单位,表示小数、倍数、分数,比值可用:3 倍、16%、1/4、3:2 等方式书写。引文标注的版次、卷次、页码等一律按原文引用。计量,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常用的市制、英制计量单位一律废止。
    其五是引文问题。尽量引用原作原著、引大意不加引用号,引原文加引号,引文出处含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月、卷次、页码等要素。
    其六是标点符号问题。一个标点占一个字格。凡用中文数字表示序数(如:一、二、三)后面一律用顿号(、),如果序数用括号括起,如(一),后面则不加标点符号。凡用“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后面一律用逗号(,)。
    其七是时间表述问题。采用公年纪年、世纪、年代、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如“20世纪”、“20世纪30年代”等。不用“上个世纪”、“去年”来表述。
    这都是一些基本常识问题,在志编撰过程中如能悉心关注,则不会出现偏差和错误。
黄山怪石——其貌不扬——内涵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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