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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白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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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胡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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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2
作者:胡之胡
胡之胡在浙江卫视新闻中心演播室。

    我坐下来的位置,从二楼俯瞰,是一盘棋最重要的边边角角;从一楼看,是最容易被忽略的角落。我周围不超过三个人。最近的地方,一个二十左右的小帅哥,在排椅前面的五米区域内来回走动,嘴里咕咕哝哝,手在前面指指画画。我最初的判断,他大概是一个表演系的学生,利用这一点闲散的时光来练习他的作业。小伙子长得很帅,单薄的灰黄相间的棉夹克更显出他的俊朗。后来,他偶尔一转身,我才发现,他的耳朵里藏着一个小耳机,他仿佛是在跟女友争论着什么。他的右边,两个夫妻样的中年人,每人捧着一个简易的塑料杯,肩膀向胸前紧锁着。
    当时我正在看一本书,书很厚,四五百页。我被书中的情节和人物吸引,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竟然忽略了我所在的季节和时间。
    其实眼下已经不算冬天,连惊蛰都过去好几天了;在江南,梅花桃花都已开放,万物复苏的陌堰上青幽而缤纷。
    我不得不把书放回包里,开始在身前五六米范围内来回踱步,看着像是思考社会重大问题的人大政协代表。我把自己抱得很紧,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甚至想象着抱着的是她,这样,我的身体里就会有一阵暖流。
    天已经暗下来了,大厅里的灯光分外明亮。
    我完全没有必要这么早就耗在这里,我完全可以找到一处宾馆慢慢消磨这六个小时。有电视可以看,有书可以静静读;重要的是,房间里是温暖的,和室外完全是两重天。
    这里是火车站,从汽车站打车过来,大概是二十元钱。火车站离城区很远,很荒僻,出租车司机说:那个地方,兔子不拉屎。
    其实我完全没有必要打车,妹夫自己开了小轿车来,他说送送我,我说不用,你们赶紧回家,父亲该回去休息一下了,他很累。
    我父亲也不愿意让我走。我和他在汽车站等我妹夫来接站时,我已经告诉他,说我马上返回。当时他的表情很夸张,眼珠子都白了,嘴角撇向一边:别胡扯了,怎么能不回家。这个家准确地说,是妹妹的家,家里没暖气很冷,但是很温暖,我也喜欢呆在那里。但之前已经在网上定好了火车票,就是当晚的回程,发车时间是0点。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这个决定只有妹妹知道,我在先前的电话里已经告诉了她,她虽然表示了一点惊讶,但还是尊重了我的意见。她可能也很清楚,她这个哥哥一旦做出某种决定,即便全天下的人都反对,也绝不回头。其实我没有那么倔,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了,倔劲少了。我对自己的决定也不甚了了,我猜是自己有点累,想尽快返回,找个温暖的被子窝起来。
    夜色越来越深了,气温在0度以下。
    我记得好像某个人说过,用文字取暖。不过五分钟,我就知道说这句话的人肯定是在暖房里说的。据我现场的感觉,用文字取暖的唯一方法是焚书坑爹。
    书是断然看不下去的,我只好又开始在身前五六米的范围里踱步,慢慢的,脚暖了一些,身子也苏醒过来了。这种状况我是没料想到的,出发之前,我只是像去上班那样穿了一件单薄的夹袄,腿上也穿得少,寒气不到几分钟就逼近身体,我已经有点哆嗦了,要是有个暖和的旅馆该多么好。
    我不是一个吝啬的人,对自己尤其不是。就说一个小时前,我从汽车站来到火车站,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就是售票厅,用身份证拿到纸质车票,接着我就去了车站唯一的餐厅。
    说是餐厅,不过是一个大排档。人很多,大多是民工,城里人不屑来,都是小摊菜;屋子里很冷,吵吵嚷嚷的,点菜必须大声喊出来。
    中午是在长途汽车上,六个小时的车程,父亲很累,我们只是简单吃了些点心。
    我走到堆放着杂货的前台,中等身材的微胖的老板拿出一个脏兮兮的菜单,我简单扫描了五六秒钟,点了一个牡蛎汤,半斤鲅鱼水饺,一瓶即将上冻的啤酒。老板尴尬地笑笑,说牡蛎没了,能不能换一个蛤蜊豆腐汤;我说行,多放点胡椒。我找了一个靠里的位置坐下,抱了抱自己,开始剥蒜。前面一个三四十岁的农民大嫂盯我看了几秒钟,好像有什么话要对我说。旁边有两伙农民工,都是大包小包的一大堆,几碟咸菜,一大海碗面条,一大堆蒜,几瓶小量版的二锅头,吃得山呼海啸,喝得很带劲,吵闹声把不大的屋子全填满了。
    很快,我的蛤蜊豆腐汤上来了,热乎乎的。我咬着牙将一杯啤酒干了,没命地往嘴里送着豆腐、蛤蜊肉。这种菜,我们老家常吃,汤很鲜美,身子也暖得快。
    刚才注视我的大嫂回过身来,用一种我不太熟悉的方言问我:这道菜不便宜吧。我说不贵,10块钱。后来,我的鲅鱼水饺也上来了,她又转过身来,问道:水饺肯定不便宜,我年前在这里吃了半斤,还没吃饱,贼贵贼贵。我当时的想法,如果是一个小伙子,我说不定会邀请他一块吃,但是无论如何,我很难和一位大嫂共用晚餐,虽然她并没有与我合餐的想法。如果对方是一个漂亮的妹妹,也许我还挺愿意与她攀谈,谈谈水饺,谈谈天气,谈谈人生。
    这顿饭花了我三十多块钱,兜里也就剩下不到五十块钱了。
    在汽车站,告别父亲、妹妹、妹夫的时候,我把身上所有的大票子拿出来,大概二千多块钱,一股脑儿塞给父亲,头也不回坐上了出租车。
    之前,妹夫为我准备了我喜欢的海鲜,用袋子包得很紧,说在车上绝不会滴水。他说,拿着吧;我说不拿。他说还是拿着吧;我说算了,这么远。他说,没关系的,上了车,随便一放,也不麻烦;我说,拿回去你们吃。他说,你拿着;我说,好吧。
    我一只手提着一个小书包,里面放着一本书,另一只手就提着这袋海鲜,走上了火车站高高的台阶。
    这个火车站盖起来没多久,这里原来不通火车。前年我在这里等过车,那时候,候车室售票厅都没盖好,有一个简易的棚子来维持。我记得那次等火车是个大夏天,荒郊野外,风很凉,我买了一瓶啤酒,买了一袋花生米,坐在高高的台阶上,读的是杜拉斯的《情人》。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女主人公。在我的心里,她的爱情像破碎的神庙一样优美,而那种心照不宣的忧伤让我着迷。
    说到爱情,我的心中闪过不祥的颤动,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跳出来,而我早就知道它会迟早出现。我置身于杂乱而寒冷的火车站,有一种新的滋味慢慢涌上来,我无法不去想它。
    这大概与我所读的书有关。我手里拿的是日本作家的《白夜行》,我在一开始就猜出了凶手有可能是雪穗,并对自己能有如此卑劣的念头而失望。在这个故事的开头,雪穗仅仅是一个上小学的女孩子,漂亮,聪明,懂事,怎么可以去破坏她?我甚至后悔读到了这本书,但是我不能停止,正如很多人生的事情,你早就预测到了那个结果,却一定要等着它来把你仅存的幻想撕得粉碎。
    我不是一个忧伤的人,我知道在此之前的叙述多少有些沉重,我打算改变,因为我喜欢快乐,即便生活给你的都是灰色,你也要试着种出一棵绿色植物来。
    好吧,我得把这本小说塞进包里。我开始环顾四周,人渐渐多了起来,不知不觉我的周围聚集了很多打牌的民工,不少人在吃泡面,有人在闲聊,灯光下的生活杂乱而美好。在嘈杂的人群中,我看到了那位大嫂,矮胖的身体,橙色的单衣,里面是小碎花的棉袄。她孤独地坐在昏黄的灯光下,好像心事重重。
    寒意一点一点开始包围我,我缩紧了身体,开始拼命地走来走去。我看到周围讲话的人,他们的鼻孔里呼出了白色的气体,这时候,我特别希望能有一个像民工那样的编织袋,里面裹着一床被子,哪怕是很多年没洗过的被子,将我紧紧裹起来。我忽然开始有了灵感,其实也算不上创意,因为有很多人都在这么做。
    我提着两个包,走进洗手间,样子多少有些狼狈。在卫生间的隔板里,我没找到挂行李的钩子,只好暂时把那个海鲜袋子放在稍显干净的一边,一只手提着袋子蹲下来。我这才发现,肚子受了凉,事情办得特别顺利。我看着隔板四周画满了淫秽的简易画,还有一些电话号码。风从门缝里挤进来,在我的屁股上打着旋。
    把自己收拾好以后,我去开水房里接了一杯热水,重新回到候车厅。
    这就是我的取暖灵感。我把盛了热水的瓶子抱在怀里,温暖开始在身上蔓延。尤其是把热瓶放在心脏位置,那种暖意也许一辈子都忘不掉。有时候,一个简单的塑料瓶子就可以祛除整整一个冬天的寒意。手暖了,心暖了,我又把瓶子放进肚子里,夹袄包住,就像抱着一根救命稻草。也许是太过得意,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我竟然忘了它的存在,以至于热瓶子从怀里掉了下来,在地上滚了好远。我看到一个小男孩,他朝我看过来,背过身去偷笑,我自己也笑了。在后来五个小时的漫长等待中,我就用这种方法保证自己不被冻僵。当我把瓶子夹在两腿之间时,那个讨厌的小男孩又来笑话我,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继续看我的小说。
    小说到了让人揪心的地方,雪穗又导演了一出悲剧。我开始又爱又恨。是的,爱一点一点减淡,恨越来越强大。我不喜欢这种感受,我再次把书放进包里,打定主意不再去看。
    周围不知何时已经聚集了更多的人,有一个中年的男子也学着我的样子把热水瓶放进了棉袄里,看起来已经怀孕五个月了。他朝我看过来,样子很是惬意。我又提着两个包去开水房倒掉已经变凉的热水,重新让瓶子热起来。返回候车厅的时候,原来的位置上新来了一位漂亮的姑娘,我高高兴兴地在旁边坐下来。姑娘看了我一眼,又看了我一眼,开始低头玩她的手机。但是我可以感受到她眼睛的余光,不知道是戒备,还是别的。
    为了表示我很有文化,我特意又拿出那本书,装作勤奋读书的样子。但是这次书里的情节一点都不吸引我,看了半天竟然原地不动。我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但是这个寒冷而无聊的冬夜,不动点心思怎么能说得过去呢?
    姑娘有一点邻家女孩的气质。为了更好地观察她,我一遍又一遍在座位前踱步,从不同角度欣赏她。我想,她也不该介意我,我并没有恶意,谁让你长得那么好看呢,我只是不想让你的美在火车站被人遗忘。姑娘的腿修长匀称,玩手机的手指纤长灵巧,脸上月光般宁静,总之吧,好像每一处都很生动。我发现,小说写得再精彩,都不如眼前坐着这样一位姑娘。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放肆,姑娘抬起头来开始观察我。我特别希望她能跟我说点什么,哪怕仅仅是打听点事儿,我一直没有听到她的声音,是不是很甜美?我甚至有了坏主意,打算把瓶子重新放进衣服里,再让它滚出来,而瓶子一定是有灵魂的,它一定会滚到她的脚前,她脚上穿着一个小巧的棕色的运动鞋,那双脚一定像工艺品一样精致吧。
    还没等我的计划实施,姑娘就站起来,看都不看我,就轻巧地走出了候车厅。那个短暂的一瞬间,我就像失去初恋那样悲伤起来。
    在我地毯式的搜索中,此候车厅真正称得上美女的不超过三个人。
    在远处,我又看到那位大嫂,她已经站起身来,耳朵上贴着一部手机,声音有些大。她边走边说,一会儿就走到了我面前,但并没有停下来。我看到她一脸的怒气,我只听懂了她的一句话:放你娘的狗屁。
    后来,她气急败坏地摁掉了手机,一个人坐在远处出神地凝视着大厅巨大的玻璃墙。玻璃墙里倒映着候车厅杂乱的情景,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排队,开往北京的列车很快就要进站。
    过了十几分钟,我走出候车厅去抽烟。已经是夜里的九点多钟,风更大了,气温大概降到零度以下。我一只手提着两个包,一只手捏着一支烟,开始绕着空旷的广场转圈,一圈,两圈,到我吸完这支烟为止,鼻涕已经从鼻孔里挂出来。其实我应该感谢这个夜晚,它让我体会了什么叫冷,什么叫极致的冷。
    等我回到候车厅的时候,大嫂的旁边已经坐着一个民工打扮的男人。大嫂站起身来,语调有些急,不断躲避着男人,男人就紧跟着,做劝说工作。眼见升起的硝烟开始慢慢落下来,大嫂也冷静了一点,开始接受男人的说教。最后,我看到他俩肩并肩走出候车厅,男人的背后满是白石灰,衣服也有些破旧。
    我们古人早就总结过: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但是我心里,不知道是悲是喜。
    寒气越来越重,人越来越多,再有一个多小时来接我的列车就要进站了。车站里人头攒动,警察也从空调房里走出来,驱赶大家去做行李的安全检查。一个高头大警瞅了我两眼,看了看我的两个小小的行李,放过我了。他走到民工聚集的角落,开始发号施令,像驱赶羊群一样,敦促民工将行李拖到安检处。民工走后,那个角落空出来,一地的杂物,靠近大型玻璃的地方摆放着一排大碗方便面,整个场景就像夜宴过后的残局。
    我心里开始躁动,躁动让我暂时忘记了寒冷。在此之前,因为实在看不下书,我先后观察了两个美女,又先后将两个美女看跑。我能从她们的举动判断出我无聊的程度,但是我心里清楚,在这么一个寒冷的让人无法忍受的暗夜里,我需要的仅仅是一个温暖得可以出汗的被窝。
    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我看到了一座城市的灯光,像暗沉的黑夜中呼吸微弱的信号。这些信号提醒我,我曾在这座城市的腹心度过了美好的中学时光。我的眼前开始出现一张张模糊的脸,脸上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质地和色彩,让我感觉亲切,亲切之后是直白的疏远。就在一年前,我满怀激动来到这里,来到曾经朝夕相处的同学们中间。我和他们推杯换盏,我在他们的说笑声中忽然就身体发轻。我安慰自己是酒喝多了,但酒醒之后我再也找不出任何理由来说服自己。我回忆了喝酒的所有细节发现,我竟然忘记了和他们之间曾经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当年的我,又是如何在岁月的不经意的流动中与他们交往,说了什么样的话,做了什么样的事。
    我拿出车票,再一次确认时间。这已经是第三次确认了。我变得烦躁起来,我索性停下脚步,让寒冷毫无遮拦地侵占着我的身体。我把塑料暖手瓶放进包里,拉上了拉链,嗤啦一声,让人心惊肉跳。
    不远处,一位大嫂正在打扫卫生,包着绿头巾,厚重的棉袄裹得紧紧的。她拿着一把笤帚,就那么耐心地一点一点扫起地面的垃圾,聚成一堆,再收进垃圾桶中。她脸上没有一丝的喜悦或者苦楚,也没有宁静。她的身体很小,眼睛闪闪发亮。我看着她打扫,看着她的身后空出一大片干净的地方,而高悬在顶棚的白炽灯投下惨淡的光来。后来我终于忍不住走过去告诉她:你应该找一把大扫帚来,那样会打扫得快一点。她的脸蹙缩成一朵干花,露出交错的黄牙来,用我熟悉的家乡话和我交谈。后来,我加入了检票的队伍,回头看她时,她已经窝在座椅上睡着了。
    列车准点进站。它昂着头目不斜视地吼了一声,缓缓停在我们眼前。队伍出现了骚动,背着巨大行李的民工开始把整个队形弄得混乱不堪。列车员不耐烦地斥责着他们,但是他们还是紧紧地挤在进口处,拼命地要把所有的东西塞进去。我提着自己的两个行李,耐心地等待着这一时刻。我甚至还回过头来,看了一眼这个新建成的火车站。风猛烈地吹向我,寒冷忽然之间就变得无足轻重。我还看到了那个帅气的小伙子,他还在指手画脚地打电话,缩着脖子,语调不急不缓。
    当我找到自己的座位,在温暖的车厢里终于安定下来时,我还是长出了一口气。我帮一个残疾人把笨重的行李放到头顶的架子上,开始环顾四周。车厢里,几乎都是农村人,粗重的叫声,散发着酸臭味的身体,刚上车的兴奋。我身边坐着一个中年妇女,硕大的屁股几乎占了整个座位,我只好向过道挪了挪,翘起了二郎腿。不断有人从过道通过,卖啤酒饮料矿泉水的餐车员也出来吆喝了。列车终于启动,晃荡了两下,向更前面的黑夜开去。车厢里慢慢安静下来,已经有人开始打起了呼噜,更多的人闭上了眼睛。我拿出手机看了看,已经是凌晨了,我在竟然在寒冷的候车室里整整呆了六个小时。
    身体化开了,我解开了夹袄,睡意慢慢涌上来。窗外,偶尔掠过几处灯火,又倏然地一片黑暗。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忽然忘了身在何处,也感觉不到劳累。我到两节车厢之间去抽了一支烟,回来喝了几口水,一下子睡意全无。整个车厢里,大部分人都已经进入睡眠状态,气味越来越难闻。我摸索出那本《白夜行》,找到中断的地方,开始消磨这六个小时。
    雪穗结束了她的第一段婚姻,开始进军大家族。这个在小学就遭遇到不堪的漂亮女孩正不声不响地导演着又一个阴谋。各路人马已经开始对她进行调查,她的面纱也慢慢揭去,露出最丑的一面。我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希望有人把她绳之以法,又希望她走出黑夜,但是无论如何,我都很难去原谅这样一个女人,我过不去,我真的过不去。
    在痛苦的纠结中,我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连人带书摔倒在过道里。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多,天还没亮,列车依然在黑夜里穿行。我把书放到座位上,看了一眼旁边的大腚妇女,笑了笑,走出去抽烟。我一边抽烟,一边观察着车窗外面,依稀可见高大的树木直逼天穹,成片的荒野蔓延向远方,世界刹那间变得空旷虚无。在一片虚无之中,我还是看到了她,我本不该惊讶,她已经出现了很多次,远远的,远远的,有时又那么近,仿佛可以伸手搂得住,但终于还是抓不牢,一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我在狭窄的座位上做了一个梦:我拿着车票,等了很长很长时间,甚至已经超过了发车时间,列车还没有来,也没有人排队,候车厅里空空荡荡的。我好像已经失去了我的列车,我手中握着的仅仅是一张过时的车票。
    在这之后,我再也没有睡着,一直看着窗外,直到天微微亮起来。还有一个小时就到站了,我却一点都兴奋不起来。我给身边的女大学生让座,我自己重新站到了两节车厢的接合部,一支又一支地吸烟。我回忆着梦境,回忆着并不远的生活,心里还是那么空。雪穗选择了在白天过夜里的生活,而我,打算在夜里过白天的生活。我不是一个悲观的人,你从我的笔下看到的是悲观,但是我知道,这些迟早会消失,就像黎明早晚要到来一样。
    我一只手提着小包,一只手提着海鲜袋,坐上了回家的公交车。黎明来得过早,街道上冷冷清清,我在汽车上睡着了,醒来已经到达了我生活了二十年的熟悉的小城市,那么破旧,那么不值一提。但是我的脚尖所朝的方向告诉我,我这是要回家,回到我熟悉的温暖的家。我掏出钥匙,打开房门,站在客厅一时百感交集。我洗了脸刷了牙,去厨房给自己下了一碗热辣辣的面条,然后把自己扔在床上,就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窗外,春天悄悄来临,那些来不及等待的迎春花早已鼓起了花蕾,而我,轻轻闭上眼睛,看到了一大片盛开的蒲公英和铃兰,就算是最冷的寒夜也历历在目。
黄山怪石——其貌不扬——内涵无限!
离线胡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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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6-11-12
【延伸阅读】嫉妒胡之胡先生
嫉妒胡之胡先生
来源:铜雕世界安建达新浪博客

    胡之胡先生曾经出版了一本书:《相见欢》。湖北莫小楼先生在序言里说:嫉妒胡之胡。这很正常,嫉妒之心人皆有,常态事儿,不丢人。
    而我,打小的品质,愿意赞美人,不喜欢嫉妒。这样的品质当然要经过修炼,正果之后,才会达到如此的伟大。我过去没察觉,这样伟大的品质,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是天生的。我怀疑自己可能是什么东西下凡了,于是,每天,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儿,不刷牙,不洗脸,不伸懒腰,不喝水、不抽烟……先给自己献一朵花儿。
    某天,认识了胡之胡——其实,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谁也没见过谁,这么说我还认识胡适之呢。可是,又算是认识,彼此知道对方是干什么的,大概齐吧,而已。哦,接着说,某天,认识了胡之胡,有一种从来没有的感觉出现了,搅扰,然后觉得某根神经有些脆弱,呼扇呼扇的,琴弦子一样。因为来得比较猛,所以,无法招架,我知道,这就是一直没有经历过的念头:嫉妒。
    胡之胡先生,学中文的,这没啥可嫉妒的,我还学中文的呢,我生下来就跟我妈学中文。我嫉妒的是,他学完中文之后,做了教中文的老师。这事儿,分两岔儿说。在他的《相见欢》中,有段儿描绘:“发现我文学才能的老师已经不当老师,也不知嫁到了何处。在我接触的女老师当中,她是让我心醉神迷的一个,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在我的记忆力,她温柔的手指一次次抚摸着我的头顶,有一次竟然抚摸着我的脸蛋夸奖我聪明讨人喜欢。”这样的感受,我也有过,当初我的语文女老师,虽然没有像他描绘的这样有光晕,可是也足够我记忆一生。我羡慕自己有过这样一个老师,并且当初认为自己很可能会受其感染当老师,可是,我没有像胡之胡先生这样用笔触记录下来,假若再写一定是重复和干燥,因为他已经写得让人神往般快乐。还有,他的文字里又写:“按照《教师法》,我显然很不称职,因为我踹了一个男生的屁股……”其实,我也有过这样的想法,就是当个老师,踢个学生的屁股,这种欲望让我觉得,我没有实现的愿望,胡之胡先生全实现了,尤其是,他后来说:“他的屁股是非踹不可的。”
    还有的嫉妒,就是胡之胡先生描绘的某些“阴暗”心理,比如贪吃,比如占小便宜,他就那么的堂而皇之地写出来了,让我觉得措手不及。因为,这样的心理,我也有,十足的,可是一直被掩盖了,看到他的文字,发现自己不过如此。这种感觉不太好,因为批评与自我批评,后者让人觉得更高尚,叫他人暗示出来的自己,不很爽。这些心理呢,他描写得惟妙惟肖,不觉得丑陋,反觉得正常,如同每个人身上都会有痦子,谁没有的话就像没有某个器官一样的成为怪胎。另外,本来不想说,还是说吧,他描绘的青春期的某些冲动和恍惚,没有像某个著名的妇产科作家那样单摆浮搁,也没有像一些点到为止的作家那样忽然转个镜头成了蓝天白云,他的描写,直接却充满了神秘的幽默,书里有的是,不摘抄了,本来,我是想写的,可是,他占了先机!
    当然了,还有,就是胡之胡先生的爱情。谁说过的,人的一生,前面是爱情,后面是亲情,中间都是婚外情。这事儿,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编排的,未必是事实。胡之胡先生没有说这些,没说爱情和亲情,举个例子,他说:“一提起这个浪漫事件,她都会斜眼看我,不满地说:让你捡了一个大便宜。对这个结论,我不敢苟同,谁知道她是不是捡了我这个大便宜呢?反正她说完以后,就做出扑向我的动作,常常扑空。”这样的情景,比较起咬文嚼字的定义,似乎更有着形象的力度。哦,还得说为什么我也嫉妒,因为,我通常认为的写字方式,就是用最常态的语言和肢体描写,达到你想要的表达,不要定义,定义是用来抄笔记用的,不是好的文字。胡之胡先生做了,比我好,我于是将写爱情的苗头压下去,藏起来,因为写的时候,他的影子会出来,影响我的笔端。
    最让我觉得有压力的是,他写道:“有人说我是一个独行侠,有人说我是爱情猎手,这都不重要。我独行在癫狂的城市中,散漫而个性。”这里的“我”不一定是他,也没准儿是他,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理想,过去的和现在的,都被这些字涵盖了,那么,我还说什么呢?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
    读胡之胡先生的《相见欢》,还有一点儿,很重要,可以当成语文来读,毕竟是学中文的,又是老师,仔细寻找他文字里的病句,根本没有,这就是喜欢写字和会写字的人的区别,字可以偶尔错别,但是,不能有语病。这点儿上,我知道,虽然我从呱呱坠地开始就学习中文,可是不能随意说:我会写东西!
    我是真嫉妒,所以,当胡之胡先生2012年8月拐弯抹角地扫听了我的地址,并郑重其事地寄来他的作品《相见欢》后,我一直没有任何反应,也没道谢。时间是把杀猪的刀,时间久了,嫉妒心会像死猪一样成为了酱肉。我不断翻看胡之胡先生的书,希望找到些我写读后感的动力,终于找到了,我忽略了他给我的题字儿:“建达,提起笔耳边就响起敲铜声……上天对你太好了,自然、纯粹、真实,才华横溢……”我不管他是不是也这样肉麻地赞颂过他人,我只当恍然大悟,原来,原来,胡之胡先生也嫉妒我啊!
    就这样,我写了今天的读后感,并说:胡之胡先生,我们两清了,谁也别嫉妒谁了,好好过日子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题外话:据说胡之胡先生喜欢“小钱沽酒”,我也喜欢。胡之胡先生曾经来过北京,我没去见,不是因为别的原因,是他和一帮子呲牙咧嘴老妇女一起来的,我觉得等都是男人的时候,再见吧,喝酒,有女的在,有点儿二,再真实也是装的!
黄山怪石——其貌不扬——内涵无限!
离线胡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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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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